维持健康状况、减轻大病支出,保障低收入人群医疗救助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刘静怡)“医保救助,一方面要维持和保障低收入人群、特困人群的健康状况,另一方面,也要减轻他们在生病时的大病支出费用负担,增强应对风险的能力。”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刘宏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10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部署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明确医疗救助(含疾病应急救助)方面的工作内容。在医疗救助(含疾病应急救助)方面,该意见明确提出,对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给予全额资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其他符合资助参保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给予定额资助。此外,该意见指出,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因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费用,按规定给予相应医疗救助。对符合疾病应急救助条件的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按规定支付。如何发挥医保在贫困救助方面的作用?刘宏表示,医疗费用是影响居民及时就医、获得必要医疗服务的重要因素,除了医保资金政策倾斜,还需要多方联动。以健康为中心,需要提供全方位的健康保障,例如营养摄入、饮用水安全、食品安全的保障,以及不良生活习惯的引导改善,预防保健、疾病筛查、疫苗注射的推广开展等。“还是要通过医保的救助,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增加健康的人力资本,也有助于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恶性循环。”刘宏表示,要让相关群体了解到这一利好政策,了解医保待遇,享受政策福利。同时,通过医保支付激活基层医疗机构,使其发挥主导作用,提高人群健康素养,“一方面,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成本更低,可及性更好;另一方面,如果能够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就能及时解决小病,避免发展成大病。”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