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杂志:院校合作共育高素质法治人才

  上海市

  院校合作共育高素质法治人才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通过与23家高校、科研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制定相关落实方案,完善合作机制等一系列具体举措,扎实推进法院在法治人才培养中承担共同责任,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打造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

  树立共融共育理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院校合作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研究院校合作工作,压实共同责任,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为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夯实政治根基。凝聚院校合作最大共识,组织召开院校合作启动会,国内20余家高校、科研机构参会代表齐聚一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围绕“院校合作共育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主题,就创新协同培养模式、合作共建研究平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加强学术研究和实务研讨、优化评价体系等进行深入交流。夯实全市“一盘棋”思想,三级法院牢固树立院校合作“一盘棋”思想,基层法院结合自身案件特色,分别与相关高校、科研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在打造“金融+法律”专业化品牌、推动调解理论和调解实践紧密融合、探索“双导师”机制等方面开展各具特色的结对合作,用实际行动将法治人才培养的共同责任落实到位。

  完善院校合作机制。形成上海高院牵头抓总机制,制定出台全面深化新时代院校合作承担法治人才培养共同责任的落实方案,明确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等10个方面22项具体任务,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内容、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将任务书分解为进度表,推动形成“明制度、抓落实、促规范、求实效”的良好工作局面。完善院校合作推进联络机制,设立专门联系部门,借力高校智库资源,主动加强对接,推动全市法院建立特色专业领域结对机制,把高校、科研机构资源转变为法院智库资源。如依托部分辖区“百年大学”的深厚底蕴和高校集聚的资源优势,借力高校、科研机构智库资源,推动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双向奔赴”。聚焦司法服务保障北外滩发展,设立北外滩金融审判、涉外审判等专业化的教授工作站,推动法院与高校、科研机构院校合作有“点”可“依”。建立司法合作研究创新机制,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案件质量监督评查等司法实务课题,面向高校、科研机构公开招标、共同申报课题、委托研究,指导一线实务。建立“调解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枫桥式人民法庭’教学科研基地”等,共同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打造“知识产权研究与实践基地”,为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理论研究提供实践供给,推进“法律+财经”学科交叉融合,成立“金融法治协同创新实践基地”,共同推动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建设。

  坚持试点示范引领。实施双方人员交流“双百”行动,在合作高校、科研机构范围内聘任百名专家学者担任“上海法院特聘教授”,参与院校合作培训、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工作。在全市法院范围内推荐百名法官担任高校、科研机构实务导师,参与高校、科研机构实践课程设计、专题授课、实务研究、实习法官助理带教等工作。试点开展实习法官助理项目,研究制定符合上海法院实际的上海法院实习法官助理管理办法,试点接收高校、科研机构法学生到法院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在带教法官和帮教法官助理的指导下协助从事审判辅助工作。进一步明确实习法官助理的选拔聘任、培训培养、工作职责、管理方式、考核鉴定等具体内容,确保实习法官助理有制度管、有法官带、有真成效。推进实务课程和实务教材建设,组织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和骨干在部分高校、科研机构试点开设司法实务课程,提高在校法学生司法实务认知和实务能力。由法院实务专家和高校、科研机构权威教授联合编撰实务案例教材,将审判实践经验成体系地以教材形式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共同为高校法学教育和研究学习提供借鉴。

  原标题:《《长安》杂志:院校合作共育高素质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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