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招聘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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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48名(公办学校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28日至2004年12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省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省教学名师、地级市名教师(名校长)等条件之一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备省特级教师及以上称号、省教学成果奖(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或国家教学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核心成员(排名前5)等条件之一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户籍不限。

  3.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4.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021年和2022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5.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报考高职校教师岗位的人员,暂无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承诺入职3年内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参加此次公开招聘,须在录用后自试用期起1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人员在报考时须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录取报到时取得)。

  6.符合下列优秀条件的人员,报考001,003~013,015~044岗位,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优秀条件为获得下列其中一项称号或奖励:①优秀毕业生;②国家奖学金或校级综合一等奖学金;③全国大学生相关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④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详见《2023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文末扫码下载)。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8日9:00--12月4日16:00

  材料初审时间:2022年11月28日9:00--12月5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11月28日9:00--12月6日16:00

  申辩处理时间:2022年11月28日9:00--12月6日18:00

  未按时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于规定时间陈述申辩,逾期视同自行放弃。

  2.报名程序

  (1)信息录入: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和选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在校期间的任职情况、获得的各类奖项荣誉以及实习实践经历等。

  (2)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3)材料上传:上传的材料将作为材料初审、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证书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图片后上传报名系统,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格式为jpg或pdf,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国(境)内高校毕业生:①本人身份证;②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③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学生证;⑤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⑥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①本人身份证;②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③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⑤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

  社会在职人员: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3.报名注意事项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12月7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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