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菜发展促进条例明年元旦起施行

  ■省市协同立法 促进粤菜发展

  11月30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下称“条例”)。条例聚焦粤菜产业促进、人才培养、文化传承传播等方面作出规定,将“粤菜师傅”工程有效管用的政策举措上升为法规条文,以“小切口”立法推动就业致富、改善民生的“大变化”。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广东在全国率先就推动地方菜发展的立法探索。”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过程坚持开门立法,从组建立法专班以来先后开展调研24次、收集意见建议378条、修改调整29稿,吸纳各方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实际举措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支持“粤菜师傅”

  接受高等学历教育

  如何将“粤菜师傅”工程实施4年来的好做法好经验转化为地方性法规,更好促进就业和乡村振兴?

  考虑到粤菜厨艺群众基础深厚、基本技能门槛不高的特点,条例从规范教育和培训入手,规定要建立健全“粤菜师傅”人才培育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立烹饪技术、营养膳食、食品科学、饮食文化等粤菜相关专业或者课程,培养具有科学研究能力的粤菜高层次专业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粤菜师傅”接受高等学历教育。

  为培育更多名师名厨,条例将广东省首创的“新型学徒+行业研发”培养模式上升为法规制度,明确支持“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厨工作室建设,鼓励“粤菜师傅”技能大师和星级“粤菜师傅”带徒授业。同时,规定从省级层面建立健全“粤菜师傅”职业技能评价体系,推进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衔接,完善星级“粤菜师傅”认定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还注重对相关人员的帮扶服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参加“粤菜师傅”培训且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者按照规定给予补贴。同时,提供创业孵化增值服务,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开发就业岗位,对符合条件人员按规定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建立本地粤菜特色菜品名录

  针对粤菜上游对接食材供应方,中游支撑餐饮业,下游链接旅游文化及休闲娱乐的特点,条例聚焦产业发展作出多个探索性规定。

  为更好对接特色农业,条例明确要推动建设粤菜食材采购、配送、溯源的供应链服务平台,同时提出,县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地特色农业优势和粤菜品牌优势,建立预制菜产业项目储备库,培育预制菜知名品牌和示范企业,开发本地粤菜产业资源,引领预制菜创新发展。

  如何促进中游粤菜餐饮产业发展?条例制定过程中,一些业内人士提出,粤菜资源底数有待摸清。为此,条例积极回应,提出要整理挖掘粤菜品牌资源,系统梳理粤菜菜谱,根据实际建立本地粤菜特色菜品名录。同时,为加强粤菜品牌建设保护,条例规定加强对本地粤菜集体商标、公共品牌、地理标志等的宣传、保护,支持行业协会依法规范开展粤菜餐厅评级工作。同时,鼓励餐饮企业采取合作经营、特许经营、培训人才等方式向省外、境外输出粤菜品牌、人才和技术服务,鼓励开展粤菜菜品创新,发展粤菜餐饮新兴业态。

  “粤菜师傅”工程实施以来,广东省打造乡村旅游粤菜美食点384个、建设粤菜美食旅游精品线路32条;开展“广东十大美丽乡村”评选活动,评选出10个“粤菜师傅名村”。在此基础上,条例对“粤菜+文旅”作出规定,提出要培育精品线路,发布美食地图,推动美食体验与历史文化、文化创意、自然生态、滨海休闲等文化旅游项目融合发展。

  挖掘保护地方传统特色小吃

  作为中国传统菜系,粤菜深厚的文化底蕴、鲜明的风味特色享誉海内外。如何进一步擦亮这一金字招牌,弘扬广东特色饮食文化,是立法过程中的另一重点。

  条例提出应当组织加强粤菜文化理论研究,推动粤菜文化传承和创新发展,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饮食风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和铺张浪费等陋习;同时提出运用信息化手段记录经典菜品传统制作技艺、发展史料,制作烹饪示范视频,细化制作技艺规范,并列为“粤菜师傅”培训内容。

  在传承保护方面,条例规定加强培育粤菜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加大对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同时,为加强对地方传统特色小吃的挖掘保护,条例还规定推进建立地方传统特色小吃制作工艺档案以及数据库,对具有独特历史意义的濒危传统特色小吃实施抢救性记录。

  “我们很欣喜地看到,行业呼吁的建设粤菜文化展示场所等内容写入了条例。”广州市人大代表、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秘书长程钢说,条例鼓励建设粤菜主题博物馆、虚拟博物馆,并鼓励在粤菜美食街(城)、历史文化街区等集中地进行展示,将有利于粤菜文化的集聚亮相,彰显广东粤菜文化的软实力,进一步提升影响力和辐射力。

  此外,聚焦粤港澳大湾区饮食文化同根同源的实际,条例明确要搭建粤港澳大湾区粤菜产业企业交流合作平台、开展“粤菜师傅”技能竞赛等方式,推动与香港和澳门在弘扬粤菜文化、共建世界美食之都等方面的区域合作。

  探索协同立法

  推动全省粤菜发展

  粤菜包括广府菜、潮州菜(潮汕菜)、客家菜以及其他体现广东地方饮食文化和烹饪技艺的特色风味菜。为凝聚更广泛的粤菜传承发展共识,省人大常委会突破传统同一位阶立法主体的协同立法模式,在全国率先探索创新了省市“1+N”协同立法新模式:由省人大制定条例,主要解决粤菜发展促进中的全省共性问题;由汕头、佛山、梅州、江门、潮州5个立法意愿较强、地域优势突出的市结合三大地方特色风味菜分别制定相关条例,省和5市条例在内容上相互呼应、紧密衔接、各有侧重,合力推进全省粤菜发展工作。

  “条例不仅是国内第一个为促进传统饮食文化传承传播和相关产业发展而进行的专门立法,还采用‘1+N’省市协同立法模式,牵引省内多个地市开展立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教授江保国说,条例为加强跨行政区域的协作,特别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根据地方特色风味菜协作发展需要,共同建立跨行政区划的协作机制,有利于避免地域区隔,尊重粤菜文化和产业发展的整体性。

  南方日报记者 姚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