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一次的继续教育现已取消
晚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获悉,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布了《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从规》),调整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范围,仅要求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其他考核等次的驾驶员不再执行每2年24学时继续教育要求。
结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驾驶员是否需要继续教育取决于本人每年的诚信考核结果。对于诚信考核等级为不合格(即B级)的驾驶员,要求到道路运输企业或者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接受不少于18学时的继续教育,完成后其诚信考核等级恢复为A级。
对广大驾驶员来说,每两年一个周期接受24学时的继续教育,需要花费一定时间和金钱。新规定的施行,惠及南通约11.6万驾驶从业人员,实实在在为他们实现了“减负”。
记者彭军君 通讯员韩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