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专职招聘辅导员45名!具体要求来了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45名、预聘制职员14名。

  

  招聘岗位

  专职辅导员招聘计划表(45名)

  

  职员招聘计划表(14名)

  

  应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素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身心健康。

  3. 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与调查研究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优秀的文字功底、较高的外语及计算机水平。辅导员应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及相关知识,具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价值引领的能力。职员应热爱相应岗位行政工作,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学习期间表现优秀,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有工作经历者工作期间表现优秀。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证书时间为准)。少数民族辅导员能够熟练运用维吾尔语、汉语开展工作;职员符合相应岗位专业要求。

  5.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9周岁(1993年1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0年11月1日之后出生)。

  6.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招用后构成回避关系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系统报名

  其他注意事项

  为加强学校思政队伍建设,辅导员以事业编制引进,聘期结束根据合同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职员按照预聘制引进,签订人才派遣合同,合同期内其工资、任职资格、职级晋升、子女入学入托等待遇参照同类岗位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合同期满达到考核要求者,聘为事业编制人员。

  

  招聘联系人

  来源:华中科技大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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