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防病毒在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传播

  人民网北京1月24日电(记者 鲍聪颖) 1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 要求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防控工作。

  其中,教育部门负责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防控工作的行业管理,部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传播。协助、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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