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十巡察组组长赵奇志在市委第十巡察组巡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动员会上的

  (2021年12月27日)

  同志们: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经市委同意,从今天开始,市委第十巡察组对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局)党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常规巡察。本组共由7人组成,除我担任组长外,还有副组长王东培,巡察员彭尧、徐喜德、崔灿、刘雪峰、姜汇丰。下面,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有关精神,结合市城管执法局党组的实际,我简要通报一下这次巡察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工作内容。

  一、巡察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释放更大治理效能,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巡察重点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中共岳阳市第八次代表大会精神,进一步把握政治巡察的定位和重点,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督促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充分发挥巡察利剑的震慑力和推动力,确保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促进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实现党风政风和政治生态持续好转,在建设“清廉湖南”的征程中走在前列。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加快建设“三区一中心”,努力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奋力谱写建设现代化新湖南的岳阳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督促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

  1.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是否存在领导班子成员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内容不了解;是否存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不认真、走过场;是否对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存在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是否存在执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不彻底、不到位的情况;是否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主动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及排查治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是否存在搞封建迷信,不信马列信鬼神、参与邪教等违纪违法活动;是否存在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分散主义问题;是否存在“七个有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以及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等问题。

  2.重点了解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是否到位,是否推动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是否对照“三定”方案,深刻认识本单位在治理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准确把握职能职责,合理配置工作资源和人员力量。是否结合所在单位工作实际,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的有关情况;是否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提出的“一带一部”“三个着力”“守护好一江碧水”等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落实;是否认真学习全国两会、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六稳”“六保”等重大决策部署;是否积极为产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言献策、提供支持;是否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贯彻落实的有效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持续跟踪督办,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是否始终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长期协调机制,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是否把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是否坚决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积极投身“三大攻坚战”;是否对落实扶贫政策要求打折扣,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未发挥精准扶贫作用以及“四不摘”政策落实不力问题;是否落实污染防治要求执行不坚决、环境整治不力、环保法规执行不严格,推进绿色发展方式和乡村环境治理不作为;是否对与本单位、本行业相关的风险防控不重视,措施不具体;是否在落实中央“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存在中梗阻,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事权下放”不彻底,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到位;是否在落实中央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等方面存在问题。

  3.重点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是否存在领导干部队伍不能保持正常的新陈代谢,优势互补的问题;是否存在对本单位、本系统突出矛盾和复杂疑难问题搁置不解决,存在只出政策不抓落实、主管领域工作推动不力、部门职能履行不到位;是否存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不强;是否存在班子成员之间的协作配合冷眼旁观、推诿扯皮、揽功诿过等情形;是否存在党组领导没有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没有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是否存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督促相关部门和下级党组织履职不充分,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等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政绩观有偏差,不顾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使群众利益受损;是否存在重复调研、图形式、走过场,打造“经典调研路线”,务虚不务实的问题;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上级要求浮在面上,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或过度留痕,缺少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是否存在学风文风会风不实,学习浅尝辄止、蜻蜓点水,发文开会搞“拿来主义”、不尚实干、不求实效、不解决实际问题;是否存在监督检查考核过多过滥、重复考核、多头检查,随意发通知、提要求,报材料过多过急。

  2.重点了解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    。是否存在谋划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系统、不科学、不均衡,对民生领域投入少,对一些民生实事推进不快,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多,对基层和一线情况掌握不全面、不客观,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现状不了解、不清楚,关心帮扶不够到位,问题解决不够及时;是否存在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服务热线、政府网站等“僵尸化”;是否存在便民服务不主动、效率低,行政审批、许可服务环节多、时间长,群众多头跑、材料反复要。

  3.重点了解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是否存在“提篮子”“打牌子”“拉款子”“放贷牟利”“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新型腐败;是否存在强迫命令群众履行不应有的义务,随意干涉群众的民主权利、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对群众逞威风、耍权势,欺压群众等情形;是否存在惠农、救灾资金管理和发放中弄虚作假、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贪污侵占群众的各种物质利益及损害群众合法权益情况;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巧立名目、强行集资摊派等;是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党员干部和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工作不积极,对本行业本领域存在的黑恶势力不制止、不上报,甚至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问题;是否做到严格约束自己,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规申报、包装项目,骗取、套取专项资金,在办理低保、申请补贴、危房改造等民生工作中与民争利、优亲厚友等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

  4.重点了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情况。是否驰而不息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是否存在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在带头转变作风等方面不能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没有发挥“头雁效应”;是否存在办会讲排场、接待超标准、出差超档次等情形;是否严格落实整治违规吃喝“十严禁”规定,存在公款吃喝令而不行、禁而不止,采取隐蔽手段变相公款吃喝;是否在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接待活动,公款送礼,用公款安排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礼品、消费卡、土特产等;是否用公款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是否违规建设楼堂馆所,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超标,搞豪华装修或在办公用房整改中搞不合理的变通;是否存在违规购置、配备公务用车,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是否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或其他费用,违规使用党费发放补贴福利;是否存在公款旅游或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

  5.重点了解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是否利用职权或职务上影响,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腐败行为,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形成利益输送,搞权力寻租、政治攀附等问题;是否存在党员干部违规从事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退休后违规在企业任职,从事与原职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是否存在财政资金管理混乱、虚列账目、挪用截留财政资金、违规举债,致使大额财政资金遭受损失,收支混乱,通过虚报工程套取国家补贴;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无原则让利,不计成本廉价出租或出售国有资产或暗箱操作变卖资产;是否随意增加预算、擅改规划,不搞招投标、拆分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转包分包或明招暗定,搞“量身定做”的虚假招投标,使“关系户”中标,形成“关系工程”;是否存在财务管理混乱、乱借乱支、违规报销,将开支转借食堂、协会和二级机构等情况;是否存在将所属社团、企业当成职务消费、公款吃喝的“提款机”或挪用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等顶风违纪的问题;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在金融领域工作的亲属揽储,并谋取利益。

  6.重点了解对巡视巡察等相关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和移交线索办理情况。是否存在市城管执法局党组针对中央、省委和市委巡视巡察发现问题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党组主要负责人没有承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任务特别是省委巡视组交办的立行立改事项,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挂号销号”管理,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并整章建制,标本兼治;是否存在措施不实、责任不明、被动应付;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等有损党委政府形象的问题;是否存在对上轮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边改边犯,报假账、做表面文章的情形;是否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整治;是否建立制度,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是否存在对巡视巡察各移交线索办理情况,没有优先查处、简化处理、应查未查、查而不处、处不到位等情形;是否存在上轮巡视巡察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依然有反映或有新的反映。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

  1.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是否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将政治建设贯穿于领导班子建设全过程,全面提升领导班子建设水平;是否存在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组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不到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未结合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的问题;是否存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标准化建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班子不健全、不团结,党的意识淡薄,党员没有归属感,党费收缴不规范,对流动党员缺少管理措施;是否存在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搞“一言堂”“家长制”,班子成员党性意识淡化、不发表意见,党内民主走形式;是否存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搞形式,缺少“辣味”,“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不力、走过场,没有实际效果。

  2.重点了解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是否存在党管干部原则丧失,选人用人工作未严格按照工作原则、程序和纪律办事,程序颠倒或空转;是否在动议等环节存在“一把手”说了算、违背逢进必考原则、“跑风漏气”等问题;是否存在打招呼、递条子、封官许愿、亲亲疏疏,培植私人势力、存在“父子兵”“夫妻店”现象;是否存在“带病提拔”跑官要官等问题或对“带病提拔”相关责任人问责不到位,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查处不到位;是否存在档案造假、违规兼职、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按规定管理出国(境)证照等问题;是否存在超职数、超规格违规设置干部职务名称或配备干部等“三超两乱”,班子成员多年未调整分工、中层干部多年未轮岗的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兼职及取酬、“吃空饷”、违规停薪留职等情形;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等情形。

  3.重点了解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是否存在处置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是否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谋划、不研究、不部署、不推进,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是否对违规违纪问题“轻拿轻放”处置失当、不敢动真碰硬,以组织处理代替纪律处分,以约谈、诫勉谈话等形式代替责任追究,对已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不公开、不通报,未被作为典型案例纳入警示教育内容,未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吸毒、打牌赌博、从事有悖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况;是否存在上班时间玩游戏、炒股、网上购物等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是否存在党员干部违规因私出国(境)的现象。

  三、巡察的工作要求

  做好巡察工作,是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的共同政治责任,希望市城管执法局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保持政治定力,坚定立场方向,强化责任担当,充分信任、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觉悟。严管就是厚爱,市委巡察组代表市委开展巡察,体现的是市委对市城管执法局党员干部的关心。市城管执法局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向中央、省委和市委看齐,本着对组织负责、对群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巡察监督,把这次巡察当作政治建设的一次“体检”,增强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意识,积极主动地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 二是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势,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与市城管执法局党组的目标任务高度一致。市城管执法局党组要将巡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动支持,全力配合。要按照巡察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合理调整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巡察组制作政策清单,协调个别谈话、座谈走访、调阅资料等各项工作,迅速办理巡察组交办的立行立改事项和信访件,主动安排巡察组参加重要会议,保证信访渠道畅通,落实安全保密措施,本着节俭便利的原则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鼓励支持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如实反映问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敢于直面问题、勇于反映问题,支持巡察组深入了解问题。对不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甚至干扰、阻挠巡察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市城管执法局要在第一时间对召开工作部署会,对巡察组进驻和巡察公告等进行广泛宣传,多渠道宣传介绍巡察工作。切实畅通巡察组的信访渠道,向本单位本系统干部群众公布巡察组的接访窗口、电子邮箱、联系电话,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根据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城管执法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转交市城管执法局认真处理。要制定信访应急预案,将信访接待、社会稳定、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具体工作落实到位,为巡察工作高效开展创造最优良的环境。 四是加强成果运用。巡察组还将对市城管执法局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逐一进行“画像”,将“画像材料”报送市委“五人小组”,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参考依据;对市城管执法局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形成专题报告,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深挖根源,提出具有全单位指导作用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向市委市政府领导专题汇报,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对巡察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选人用人问题移交组织人事部门;巡察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向市城管执法局党组反馈。市城管执法局党组要担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破立并举,既要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展现“当下改”的意志和决心,又要着眼长远加强制度设计,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解决一个问题、就堵塞一个漏洞,立下一个规矩、就形成一项制度,坚决防止同类问题二次出现,坚决铲除各类问题滋生的土壤。 五是严守巡察纪律。巡察组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在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我们也要主动接受市城管执法局的监督。巡察将以严明纪律和落实责任为保障,巡察组成员自觉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保密纪律,紧紧依靠市城管执法局党组开展工作,加强与市城管执法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的沟通。在工作中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着力发现问题,并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向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情况,并向分管市城管执法局的市级领导通报。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本单位工作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和信访接待窗口;同时在办公楼设置联系信箱,欢迎大家随时与我们联系。 同时,也希望市城管执法局的干部切实负起责任,在支持配合做好巡察工作的同时,更加扎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同志们,巡察工作责任重大、要求很高,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圆满完成八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第十巡察组工作任务,为开创岳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新局面提供坚实的组织、纪律和作风保障!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