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找人代做毕设被留校察看一年,算不算“从轻发落”?
教育对每个人都应该是公平、公正的。
5月30日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官方微博对“两学生毕设代做事件”进行了通报:给予雷某某、卢某某两名学生留校察看一年处分,期间不得申请学位;取消卢某某研究生推免资格。
此事还得从头说起。5月22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爆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两名大四学生通过网络平台找“枪手”做毕业设计,却在收到作品之后,利用交易平台漏洞迫使“枪手”退款。“枪手”一怒之下上学校贴吧曝光,同学根据“枪手”透露的信息,指认了两位学生的姓名、学号、指导老师,并上报了学校。
可以说,这是个有点荒诞的“黑吃黑”故事,围观的网友被两位学生的“迷之操作”惊呆了。某种意义上说,是两位同学“机关算尽太聪明”,结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让“代做毕设”的事从隐秘角落浮出了水面。
在代做毕设和被指要挟举报两种行为的双重刺激下,网友都期待学校能够给出公允的处理。但似乎,学校最终的处理决定没有达到部分网友的预期:有不少声音称,找人代做毕业设计应开除学籍,学校不该“从轻发落”。
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算不算“从轻发落”?笔者查看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官网发布的《学生手册》,其中第五十二条规定,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教育部于2017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也有同样的规定。此外,学校2015年印发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规定,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抄袭剽窃或者伪造篡改数据等作假情形的,情节和后果较轻的,一年内不得申请学位;情节和后果严重的,开除学籍,并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就此而言,学校对两位同学的行为判断应属于“情节和后果较轻的”。平心而论,对照上述规定,应该说“可以开除”“较轻”“严重”等表述中存在的余地,属于学校可以自主裁量的范畴,旁人可以置喙,倒也不算“硬伤”。但相关行为中的学术不端、疑似“黑吃黑”举动,引发社会关注,也致使学校成立工作组并两度面对网络舆情,情节和后果算不算“轻”?
媒体曾报道过一个案例,2021年,因被举报在当年6月的一场考试中“窥看”左右考生的电脑屏幕,复旦大学中文系2021届毕业生殷某某在毕业后被该校教务处认定为作弊,教务处拟提请学校撤销殷某某的毕业证,并向相关部门申请撤销其学历。双证撤销,无异于四年白费。“窥看”屏幕与找“枪手”做毕业设计,又孰轻孰重?
部分网友对处理结果感叹“太轻”,说到底,也是普通人对知识的敬畏,对公平的期待,对作弊的零容忍。毕竟,教育对每个人都应该是公平、公正的。
红星新闻评论员 黄静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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