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简化困难学生申请资助程序:厦籍学生不用打证明了(2)
增加项目
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
今年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都增加了资助项目。在幼儿园,除了过去的保教费补助,新增生活补助,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按照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以前只是在农村学校,确定在校吃午餐的学生有营养补贴,现在,对于在城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食堂吃午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按每生每年12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
在普通高中,过去只对困难学生免学杂费,现在,对困难学生,按照厦门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所在学校收费标准,免收其学费、课本费和簿籍费。
今年起,厦门高校还将设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用于补助达到毕业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本专科学生公考、考级、考证、考研、面试等。发放标准为每人2000元,一次性发放。
【亮点】
更省事
厦门籍困难学生不用再打证明,由教育部门与市民政局、市残联比对、识别和审核。
更贴心
非厦门籍困难学生如果“打不出证明”,可由班主任和1名科任教师通过家访等方式,协助做好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更广泛
幼儿园:困难幼儿新增生活补助,每生每年1500元。
义务教育阶段:城市困难学生也有营养餐补助了,每生每年1200元。
普通高中:免收困难学生学费、课本费和簿籍费。
高校:设立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每人2000元,一次性发放。
【名词】
困难学生
厦门提出三种条件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低收入家庭学生、支出型贫困家庭学生,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厦门将五种情况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分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学生。
原标题:我市简化困难学生申请资助程序:厦籍学生不用打证明了
原链接:https://news.xmnn.cn/xmnn/2018/04/14/1003487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