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快评】“写作神器”和著作权

  原标题:【时事快评】“写作神器”和著作权

  评论员 吴梦寒

  根据日前《法制日报》的报道,现在有一种“写作神器”软件,只要输入关键词,设定人物、场景等,一键确认,上千字的故事梗概新鲜出炉,再根据关键词自动填入情节,一篇“创作”便大功告成。

  这听起来有点玄,但又细思极恐。我们一众码字为生的人,将不再被需要了?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这“写作神器”并不能真正实现原创。从原理上来看,“写作软件”能够快速“创作”,在于其软件中自带“素材库”、“模板库”。而这些“素材”和“模板”,实为文章素材集合,录入了很多摘自他人作品中的字词、句段。 “写作神器”,这里抄一段,那篇抄两句,将源自他人原创作品中的段落、字句进行删节、篡改、排列组合形成仿真度很高的“新”作品。可见,这并不是写作方式的创新,而是抄袭方法的更新换代。

  也就是说,这类“写作神器”本身并不具备创造力,必须依靠大量的原创作者才能存活。而大量的文章在作者不知晓的情况下,被录入进了“写作神器”,改头换面又再面世。虽然在法律上很难定性,但这在事实上已经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对原创作者的伤害很大。原创需要付出的“成本”很高,原创作者苦心孤诣数年才写成的作品,却在一夜之间就被剽窃,成果毁于一旦。

  在大数据和数字化的时代,这样的手段“创新”很容易,但不会给社会带来真正的进步。剽窃和抄袭与我们鼓励原创、尊重著作权的初衷背道而驰。虽说,科技创新会改变很多领域的生产方式,但有些底线是必须遵守的,你失守越多,堕落就越多。不难想象,如果缺乏对原创者的尊重,我们将难以激励更多的人去创造出更优质的作品。而“写作神器”的出现,也反映出新技术条件下新型侵权对现有保护制度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