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十三届“十佳好军嫂”推选活动开始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妇联获悉,为弘扬我省双拥优良传统,培树双拥典型人物,展现新时期齐鲁好军嫂的时代风采,激发广大妇女爱国拥军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凝聚起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巾帼力量,喜迎党的二十大、庆祝建军95周年,省妇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决定,在全省开展第十三届“十佳好军嫂”推选活动。

  一、推选条件

  1.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全力支持丈夫安心服役,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3.立足本职,努力工作,热心公益,表率作用良好;

  4.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家庭美德,尊敬孝顺老人,科学教育子女,妥善处理家庭关系,勇挑工作生活重担,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 推选范围

  在山东居住的现役军人妻子

  三、推荐方式

  1.组织推荐。在层层推荐基础上,各市、各单位择优推荐“十佳好军嫂”候选人1-2名。

  2.个人自荐。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荐和自荐,登陆山东妇女网、“齐鲁女性”微信公众号下载《山东省第十三届“十佳好军嫂”候选人推荐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向所在市妇联、退役军人事务局、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申报。

  四、推荐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

  五、实施步骤

  1.组织发动。各市、各单位要积极发动群众踊跃参与,丰富群众参与方式,确保活动在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和监督下进行。

  2.审核推荐。各市、各单位根据评选工作要求,严格遵守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择优进行推荐。经审核确认无异议后,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广泛吸取各界群众意见。

  3.网上投票。经对候选人资格审查后,开通网络通道,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

  4.评审研究。成立由省妇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委会评审,确定省第十三届“十佳好军嫂”候选人人选,将最终结果报省妇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党组研究通过,并进行公示。

  5.命名通报。2022年“八一”建军节前夕,公布推选结果,对好军嫂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六、报送材料

  1.推荐表。山东省第十三届“十佳好军嫂”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市妇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公章。推荐表内主要事迹字数在500字以内,同时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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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书面证明材料。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材料,报送纸质版一份。

  3.公示证明。公示截图加盖公章,报送纸质版一份。

  4.事迹材料及照片。候选人2000字事迹材料,候选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标准照(jpg格式,像素不低于295*413)、近期彩色生活照2-3张(包括候选人个人生活照、与丈夫子女的合影等,jpg格式,像素不低于768*1024),以上材料报电子版。

  5.报送时间。请各市、各单位于5月31日前将各类纸质版材料寄送省妇联宣传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省妇联宣传部邮箱(sdsjhjs@163.com)。

  联 系 人:苗老师

  联系电话:0531-51771730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82号省妇联宣传部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春宇 报道)

  责任编辑: 王建国     

  签审: 刘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