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2年1月25日在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5日在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 良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上很不寻常的一年。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一年来,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人大实际,依法履职尽责。先后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制定地方性法规、决定17件,修改法规10件,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51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9项,开展执法检查5次、专题询问3次,作出决议决定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5人次,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安排,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坚持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心怀“国之大者”,积极担当作为,着力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
传承弘扬党的百年历史经验,思想自觉更加坚定。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贯穿全年,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研读中央指定的学习材料,组织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专题学习,着力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的25个事项,切实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见到成效。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不断感悟思想伟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认识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深刻理解新时代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从党的奋斗历史中汲取前进力量,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担当精神更加彰显。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找准抓实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认领任务,依法履职尽责。在坚定不移抓好既有工作部署基础上,紧扣省委确定的“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及时开展专题调研,科学制定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突出和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地方立法,及时作出《关于授权省人民政府为冬奥会保障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就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问题开展监督,担当法定职责,提高履职实效,推动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前进方向更加明确。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省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组织开展系列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深刻理解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中的新定位新机遇新使命,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任务,切实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省委对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在履职实践中完善推进高质量立法、增强监督实效的制度措施,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惠及民生的工作机制,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实际行动担负起新时代赋予人大的历史使命。
二、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准确把握人大主导立法的职责定位,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努力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落实落地中书写立法篇章。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相继出台东平湖保护条例、南四湖保护条例,突出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依法推动湖区生态环境改善和高质量发展。制定的节约用水条例,明确节水投入、实施主体、财政支持等制度,健全提升和落实全社会节水意识的具体措施。正在审议的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条例(草案),围绕健全生态保护规划、减少人为干预、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加强制度设计,增强有效法规制度供给。
二是在服务全省重点工作推进中彰显立法担当。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紧跟国家立法步伐,及时审议通过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总结提升我省实践经验,加强制度创新,依法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制定的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依法构建平等准入、有序竞争等制度机制,强化金融扶持措施,重点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创新发展。制定的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是加强新兴领域立法的重要成果,有助于依法推动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提升大数据运用能力,促进数字强省建设。正在审议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着眼于激励多出成果、全面加强保护、促进高效运用的制度规范,将为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营造更优法治环境。
三是在服务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贡献立法力量。制定的慈善条例,突出慈善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应急捐助救助、慈善财产保护和遗产捐赠处置等行为,将着力促进“第三次分配”取得新进展。制定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强调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突出对女职工权益的保护,聚焦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定的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积极破解源头减量难题、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总结提升我省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的经验模式,依法治理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审议通过的老年教育条例,细化规定老年教育场所配备,加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依法保障老年人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制定的志愿服务条例,明确志愿服务的支持保障、激励回馈等制度举措,引导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强化管理、创新方式,依法推动完善志愿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及时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着力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突出保护进城农户和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四是在服务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风险中展现立法作为。及时修订安全生产条例,与上位法进行有机衔接、作出补充规定,创设安全总监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重点加大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问题的惩处力度,不断织密筑牢安全生产法治屏障。为适应加快高铁建设发展需要,制定出台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划定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健全铁路安全管控长效机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铁路高速运输安全。制定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是全国首件省级层面规划环评专项立法,依法加强对重点领域规划的环评要求,新增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内容,促进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相互衔接,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损害环境问题。
常委会坚持在地方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制度措施,增设基层立法联系点16个,实现设区的市全覆盖;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青岛市黄岛区设立我省首个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拓宽基层群众直接参与立法的渠道。创新开展“蹲点调研、返场听评”的立法方式,深化针对问题、确定课题、破解难题的“三题递进”立法实践。对机动车非法改装和“飙车”“炸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问题,通过“小快灵”立法,精准设计8个条款进行靶向治理,赢得广泛好评。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对2000年以前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废止了7件明显不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法规。建成智能立法系统,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的科学指导和合法性审查,指导和推动济南市开展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相关立法;协调和推进胶东经济圈五市(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建立健全协同立法机制,作出关于推动和保障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决定,制定海洋牧场管理条例等法规;审议和批准烟台市养马岛、芝罘岛生态保护条例,对拆除岛上违法违章建筑予以法律支持;我省及设区的市红色立法、生态立法、惠民立法、协同立法、高质量立法的重点和特色进一步凸显。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着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监督的职责定位,自觉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方式,切实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持续助力经济发展稳中向好。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每季度开展经济形势分析,组织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工业互联网生态建设、省属国企混改等专题调研,及时提出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应对经济运行风险、优化产业结构、加大政策供给等意见建议,依法督促抓好落实。听取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推动解决市场主体及有关方面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改善提升我省的营商环境。组织开展畜牧法执法检查和种业发展专题调研,推动畜产品质量安全、种质资源保护和育种创新,提升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对邮政快递业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创新开展靶向分析研究,督促解决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等问题,加强服务质量管理,维护快递用户合法权益。听取审议科技、外事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服务国家总体外交与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持续推动民生改善和文化发展。紧紧围绕就业这个最大的民生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组织人大代表和专家深入基层查找问题,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探索建立“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测评”的全链条闭环监督新模式,推动实施更加积极更加有效的就业政策,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落地见效。将食品安全监督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深入生产经营一线开展执法检查并组织“回头看”,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有关专门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公共卫生、退役军人保障、残疾人权益保障等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在建党百年之际,组织开展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推动各级全面提升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传承运用水平,塑造山东红色文化品牌。
——持续聚焦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连续6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两法两条例”执法检查,首次邀请省监委、省检察院全程参与,紧盯137项检查重点,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监督,坚持跟踪督办老问题与推动解决新问题、加强安全教育与深化源头治理相结合,依法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细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作出批示,相关职能部门逐一明确改进措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常态化听取审议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执法检查,督促有关方面加强固体危险废弃物监管、推动降碳减污协同增效、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持续深化预算和国有资产监督。听取审议预算执行、决算、审计等报告,及时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纵深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深化细化部门预算备案审查监督,促进预算制度不断健全、预算绩效不断提升。创新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联动机制,着力破解屡审屡犯顽疾。连续4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审议全省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报告,实现人大监督国有资产管理领域全覆盖。依法作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构建全口径全覆盖的人大国有资产监督机制,保障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持续推进法治山东建设。听取审议“七五”普法情况报告,作出“八五”普法决议,推动全社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首次听取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围绕我省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提出审议意见,指导推动市县人大依法有序开展对同级监委的监督工作,实现人大监督领域新的突破。听取审议法院民事审判、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推动提高民事审判质效和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度”。持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接收报备规范性文件95件,依法纠正6件;将“一委两院”有关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推动设区的市全部建立备案审查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积极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着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更好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健全代表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努力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形式。
深化方式创新,“双联系”工作形成新常态。推动担任省人大代表的省级领导干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原选举单位和基层代表常态化长效化,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人大代表身份回原选举单位开展调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联络站点的平台渠道作用,服务保障五级人大代表交流互促、联系群众。下发《关于充分发挥省人大代表作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协调推动48个省人大代表小组、321名省人大代表与427个发展相对薄弱的村建立固定联系,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强化质效导向,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有了新进展。坚持把处理好代表议案建议作为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举措,坚持提出环节重质量、交办环节重规范、督办环节重落实、评议环节重公开的做法,认真审议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90件代表议案,目前25件议案涉及的12个立法项目已经审议通过,9件议案涉及的监督项目已经开展。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建立完善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专门委员会归口督办、代表工作部门常态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承办单位内部督办的“大督办”工作机制。全面梳理本届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督促承办单位对代表反馈为不满意的17件建议重新办理和面复。去年代表提出的1139件建议已全部答复代表,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占89.4%,其中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督办的42件代表建议,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重视发挥代表建议服务决策作用,通过“代表建议直通车”的形式报送省委,督促有关方面研究落实,推动了相关工作开展。
优化服务保障,代表主体作用发挥取得新成效。持续抓好代表履职学习,举办2期省人大代表学习班,300余人次代表参加学习,服务住鲁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线上线下专题学习,协助代表提升依法履职的政治站位和能力水平。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集群发展等专题,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和调研,把握实情,提出建议,推动工作。持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33人次,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视察等230余人次。充分运用履职网络平台,组织代表开展远程学习,及时推送信息资料,就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健全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制定《山东省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出台省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支持各级人大完善代表履职管理措施,服务保障代表更好发挥作用。
五、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依法有序推进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依法有序。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稳步发展“群众家门口的民主政治”,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保证换届选举正确政治方向。二是遵循法定程序。依据新修改的选举法,及时修改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重新测算县级人大代表名额,作出关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时间、县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突出结构质量,紧盯重点环节,严把时间节点,依法保障换届选举顺利开展。三是加强组织实施。研究起草关于做好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以省委文件印发实施,召开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协调指导,及时答复咨询。严肃换届选举纪律,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切实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换届选举每个环节。目前,已完成全省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真正实现了选举过程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六、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夯实依法履职基础
准确把握新时代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持续抓好人大自身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是扛牢抓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制定常委会党组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找准问题,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指导机关党组自觉接受省委巡视,抓紧抓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推动机关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设立8个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建立并落实有关制度规范,更好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建立涉意识形态舆情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加强人大新闻舆论工作,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扎实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不断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二是驰而不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修订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组织党员干部接受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肃常委会会议纪律,要求做到按时出席、认真审议、依法履职,会议质量不断提高。建立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长效机制,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制定并实施年度调研课题计划,深入基层开展专题性、经常化、有深度的调查研究,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从严从实锻造过硬干部队伍。完善学习制度,举办13次专题讲座、6期“人大讲坛”,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业务学习,为高效履职提供能力支撑。培养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支持机关干部在“四进”攻坚、“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等基层一线磨砺锻炼,努力打造讲政治高素质专业化人大干部队伍。
四是凝聚合力提升人大工作质效。扎实开展“创新一项工作、解决一个难题、选树一个典型”的“三个一”活动,以改革气魄、担当精神、更高标准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围绕重大问题同向同步开展监督,实现解决问题、工作协同、上下联动常态化。完成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换届工作,不断加强人大理论与实践研究。持续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运行程序,加快推进人大信息化建设,人大工作效能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努力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市县乡人大密切配合的结果,是省政协、省里的各位老领导老同志及社会各界、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并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在实现立法与改革举措及时衔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上还需再下功夫;在增强监督实效、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上还需强夯用力;在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还需拓展充实;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履职能力上还需持续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做好人大工作意义重大。省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履行法定职责,提升工作实效,更好地承担起新征程上的新使命新任务。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旗帜鲜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深刻领会把握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真信笃行、知行合一的能力。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对标对表,把牢前进方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不断健全人大的组织制度、会议制度、工作程序、运行机制等,通过各种方式倾听民声、汇聚民意,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尊重和体现人民的意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找准定位、积极融入,统筹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切实做到党的工作中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牢牢把握省委提出的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依法履职尽责,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质量,更好助力全省各项事业发展。一是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按照紧扣大局、着眼急需、解决问题、法治统一的要求,加快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步伐,制定或修订反食品浪费、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齐长城保护、华侨权益保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法规,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评估、论证、审议等各个环节的主导作用,丰富立法形式,彰显地方特色,通过“小切口”立法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对设区的市人大立法工作指导,推动区域协同立法取得更多成果。二是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聚焦省委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开展监督,听取审议新旧动能转换和重大项目建设、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开发区改革等专项报告,组织开展残疾人保障、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海洋环境保护、公共法律服务等执法检查,围绕老年人权益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切实推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着力创新和完善监督工作方式,积极利用第三方专业力量辅助监督,推动有关方面持续改进工作,切实把监督实效体现在各项事业发展上。三是用心做好代表工作。深化拓展“双联系”机制,增加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人数和频次,发挥常委会工作机构职能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密切与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的沟通联系,实现代表工作更加规范、更接地气、更有温度。研究制定基层代表联络站点建设使用指导意见,确保更好发挥作用。召开省人大代表履职经验交流会、第二届优秀省人大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表彰会议,总结交流经验,推动提升工作。认真做好住鲁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的相关工作,确保依法有序、高效稳妥、如期完成。
(三)坚持以“四个机关”为导向,持续加强人大各项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升政治站位,保持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深化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防反弹回潮,保持常委会及机关风清气正。深入开展“三个一”活动,守正创新,务求实效。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讲好新时代山东人大故事。紧扣“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要求,加强人大工作队伍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整体工作水平,努力建成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各位代表!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山东省委坚强领导下,牢记嘱托、实干笃行,奋力谱写新时代山东人大工作新篇章,为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