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高考毕业生速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来了...

  原标题:五华高考毕业生速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来了...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印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便函〔2022]1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粤教助〔2020〕6号)的相关要求,为持续加强我省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方便广大学生及时全面了解本专科生资助政策,有效促进政策落实和提升政策效果,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印资助政策简介,明确宣传内容

  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自 2021年起,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再统一印制、发放纸质版《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省教育厅在国家资助政策简介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补充完善我省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电子版下发给各普通高校。各普通高校应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在省提供的《广东省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附件 1)的基础上,补充完善本校资助政策后,自行编制完整的学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以下简称资助政策简介),随录取通知书及时发放给每一名大学录取新生。各普通高校要根据招录计划足额印制资助政策简介,按照招生时间及招生计划做好统筹安排,会同学校招生部门做好发放工作,确保每一名大学录取新生都能及时收到纸质版资助政策简介。

  编印资助政策简介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是各普通高校应确保国家和省的资助政策宣传到位,省提供的政策简介的内容必须在资助政策简介中体现,确保宣传标准不降低;二是明确校级学生奖助政策的奖助范围、奖助标准等内容,使大学新生详细了解各项政策;三是各普通高校应明确本校各项政策实施程序及时间节点,方便学生申请办理;四是在邮寄资助政策简介的同时应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粤教助函〔 2017〕 49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时印制和邮寄《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 2)。省教育厅将根据情况适时开展高校自编资助政策简介印发的督查检查工作。

  二、把握宣传时点,丰富宣传手段

  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利用高考、招生录取、新生入学等关键时点开展本专科生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解读,要把握时点、突出重点、扩大覆盖面,力求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放心报考、开心入学、安心就读。各地市和各高校要丰富宣传手段、提高宣传效果。一是各地要组织每所 高中学校以高三级学生和家长为主要对象,通过年级会、班会和家长会,宣传国家和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二是要积极协调当地电视台、报纸、广播电台等媒体和教育系统的官微、官网、校讯通平台、手机短信等在关键时点全方位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三是要积极组织力量,深入社区、乡村等,通过发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单、小册子、宣传画、现场接受咨询等形式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四是各普通高校要在疫情防控形势允许的条件下继续开展暑期“学生资助政策下乡行”等活动,积极组织大学生志愿宣传队利用暑假深入粤东西北乡村,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和成效;五是要讲好学生资助故事,传播资助好声音,宣传资助育人典型案例和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资助工作者的突出事迹,弘扬新时代正能量,鼓励学生树立自立自强、刻苦学习、报效国家的信心;六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校均要开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家长和学生咨询。

  附件1、广东省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我省在高校本专科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和“绿色通道”制度等多形式、多渠道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每一位大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注册,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一、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等部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的助学贷款合同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五年内只需偿还利息不需还本金,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助学贷款年限可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秋季学期开学前(一般为每年7月-9月)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直接在网上申请续贷。

  三、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优秀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四、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一年级新生,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高校的新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五、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资助对象是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并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每生每年10000元,资助周期为本专科就读期间。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六、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广东省户籍全日制残疾人在校大学生,专科生、本科生分别一次性每人资助10000元、1500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残联提出申请。

  七、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

  (一)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

  补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二)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三)“三支一扶”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广东省高校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可申请财政代偿。

  (四)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农村从教,符合《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的实施办法》(粤教师〔2018〕9号)基本条件和范围的可享受农村教师上岗退费政策。上岗退费标准按照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每人每年8000元,其中艺术类(音乐、美术、舞蹈)、特殊教育专业毕业并担任对应学科的教师每人每年12000元,退费年限为4年;专科学历每人每年8000元,其中艺术类(音乐、美术、舞蹈)、特殊教育专业毕业并担任对应学科的教师每人每年12000元,退费年限为3年。

  八、学校其他资助措施

  (一)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最低小时工资不低于高校按所在地当年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二)校内奖助学金等资助

  高校利用从事业收入(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提取的学生奖助基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各地各普通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地本校的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可向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咨询。

  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下载

  注:1.本表供学生根据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用,可复印。请如实填写,此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到学校。2.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主要填写是否患重大疾病,是否残疾及等级。3.选择性项目必须填写。4.涂改无效。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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