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小学生在“小饭桌”内被同学砸伤,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现在的家长既要忙于工作,又要照顾孩子,难免分身乏术。“小饭桌”的服务,很好地解决了家长的困扰,负责放学后接送孩子,安排孩子就餐,看管孩子做功课,帮父母节省了大量时间。但是随着“小饭桌”的兴起,一些隐藏的问题也渐渐暴露出来。比如管理上不够用心,造成孩子因打闹受伤的事件,频繁发生。那么在此类侵权纠纷中,“小饭桌”是否需要为孩子的受伤承担责任呢?下面我们就通过一则案例,来看看法院怎么说。
【案情回顾】
小明和小赵都是四年级的小学生,二人放学后同在一个“小饭桌”吃饭、学习。某日,二人在“小饭桌”吃饭时,小明不小心碰倒了小赵的水杯,小赵很生气,捡起水杯就砸向了小明。小孩子下手没有轻重,不锈钢的水杯砸下来,小明的门牙当场断裂半截,出了很多血。“小饭桌”的老师发现后,连忙帮小明止血,安抚小明,但没有及时送医治疗,也没有通知小明家长。
等当天晚上回家后,小明的妈妈发现儿子门牙断裂半截,第二天找到“小饭桌”负责人朱某询问,朱某只说是小朋友之间打闹造成的,不打紧,言语之间并没把这当回事。
可是又过了一天,小明妈妈发现儿子嘴唇出现肿胀,急忙带他就医。医院诊断为牙折断,进行了药物治疗,但症状仍不见好转,于是小明父母又带他去省医院儿童牙科就诊,一共花费了医药费4000余元。出院时,医院的病历记载:若后期复查,牙根无异常,建议18岁后行全冠修复,若出现牙根吸收,可能需要拨出行种植修复。
随后,小明父母拿着医院的诊断书和消费单据,找到小赵父母和“小饭桌”负责人朱某,协商赔偿事宜,三方商议未果,于是小明父母将小赵、小赵父母,以及“小饭桌”负责人朱某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5000余元。
【法庭审判】
在庭审中,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法律保护,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小赵因故向小明扔掷水杯,致使小明前牙受损折断,小赵主观上存在过错,且行为与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吴某的行为构成侵权,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事发时,小赵已年满九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本案中双方均没有举证证明小赵名下有个人财产,故小赵的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即本案被告小赵父母承担。
小赵方辩称,小赵之所以用水杯砸人,系小明有过错在先,因此请求减轻赔偿责任。但就“小饭桌”当时的监控录像来看,小明当时确实是不小心碰到了小赵的水杯,而非故意挑衅,所以小明方不存在过错,故被告要求减轻赔偿责任的诉请,法院不予采纳。
此外,朱某有偿经营“小饭桌”,对“同桌学生”小明与小赵在用餐期间发生纠纷时,没有及时制止,导致矛盾升级和损害后果的发生,其没有尽到管理的义务,依法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基于上述分析认定,最终法院裁定,小赵方系直接侵权人,承担70%的赔偿责任,据此小赵父母应赔偿的金额为17500元。朱某承担30%的赔偿责任,应赔偿的金额为7500元。
案件判决后,小赵父母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现小赵父母和朱某已自动将上述款项全部付清。
【律师分析】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对侵权责任认定与划分,民法典有明确规定。但是,小饭桌等校外托管机构是否属于教育培训机构呢?
从服务内容来看,小饭桌实质上是有偿托管机构,家长支付托管费,小饭桌负责照看、接送学生,提供饮食、休息等服务设施和场地的,不具有教育培训的功能,因此,小饭桌不属于教育机构范畴,在侵权责任认定上不能适用民法典中关于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规定。
但是,家长把孩子委托给“小饭桌”,这时就与“小饭桌”之间形成了委托合同关系,“小饭桌”也就有了保护被托管学生人身安全的义务,如果“小饭桌”没有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导致被托管学生受到人身损害,家长可以要求托管机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小赵和小明均系年仅11岁的未成年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赵将小明门牙砸伤,作为未成年的父母,小赵的直接监护人,要对其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而“小饭桌”方,作为未成年人的临时监管者,未能在其监管期间尽到安保义务,造成被监管方受到伤害,同样也要因监管不力,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
综上,通过本案,一方面提醒各位父母,就算把孩子送去“小饭桌”也不能完全放养,要时刻尽到监护责任,留心孩子的变化,以免孩子发生意外,未能及时被发现,耽误治疗,造成更严重的伤害。另一方面,也要提醒“小饭桌”之类的托管机构,照看未成年人责任重大,切不可掉以轻心,如果因一时疏忽导致事故发生,自己蒙受经济损失事小,若是因此给未成年人身心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那才是更令人痛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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