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第十二篇到底讲了些什么
《论语》第十二篇,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所谓和,是一种融洽舒适的状态,这种品质或者说能力,在群体生活中显得尤为重要。而和的存在,是作为礼的功用中,最重要的一个,这种以和为中心的礼,是理想社会中的模范,是凡事需要遵从的根据。但是和一旦失去了礼的控制,变得没有区别,不以对象的变化而变化,不对行为做些约束,也是行不通的。就比如夫子与夫妇之间的和顺,去达到它的手段应当是不同的,达到自我身心和顺的手段也是多样的,不有所取舍也是不行的,
这里讲了礼与和的关系,礼的要义在于达到和的状态,而和的生发,必须要依靠礼的节制,
那么礼所需要达到的和,到底是什么呢?这种融合舒畅的感觉,到底是什么?我们都知道,一个人要想心平气和,就要心中没有违拗,就要顺心而不焦躁,和,就是人心和顺,人群中的和,就是兼顾更多人的心理与需求,和顺于人心。它所体现的,是事物所达到的一种良好的状态,
人要达到自己内心的舒适是容易的,但要使得这种感情上喜爱的行为状态不至于生发出行为上的堕落,就要有礼来节制。那么这个礼,就应该是顺于人心,不是人难以接受的,同时又是行为上可操作的,且勉励人向上的。
舒适与欢喜,人人都可以不教而自学,但是在一个合适的度上约束行为,即达到以和为中心的礼,恐怕是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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