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
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对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的管理,根据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安排,按照《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停止一切线下培训活动。
全县所有培训机构全部暂时关停,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培训机构要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将线下课程延迟至疫情结束后实施或开发线上同步教学课程,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理解支持与配合。同时妥善处理好课程调整及费用核退等事宜,县教育体育局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
二、各培训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
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县教育体育局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巡查检查、暗访督查。对未按要求关停、强行开展培训活动的机构,将列入“黑名单”,并坚决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各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要求,教职工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到岗备课,切实保障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普通中小学开学后,培训机构必须经县教育体育局批准并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备案,方可重新开展线下培训业务,防疫措施参照普通中小学要求执行。
三、分类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要以公开信、倡议书等形式,宣传解释好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途径、预防办法、获取权威信息的途径。要及时全面追踪教职工情况,重点关注有与疫区或确诊病人接触过的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填写《东阿县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教职工情况日报告表》,于每天下午3点前报县教育体育局职成股。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大培训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防控工作。
四、强化责任落实。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阻击战已进入关键时期,疫情防控工作刻不容缓,各培训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人员配备,落实责任分工,周密部署、立即行动,确保把各级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到位。联系人:王鹏电话:13906359213邮箱:13906359213@163.com东阿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