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6岁男童从学前班六楼坠亡 涉事老师被批捕

  3月26日,昆区童心学前班一6岁男童从六楼寝室坠下后身亡。4月22日,昆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相关负责人朱某某批准逮捕。

  朱某某的丈夫介绍,坠亡的孩子叫苏某某,6岁,来学前班上课仅一个月。学前班有53名学生,中午住宿的有20多名。学前班从2009年9月办起,没有资质和营业执照,只有朱某某和丈夫两个老师。学前班的教室在国际新城一楼,宿舍在六楼。一楼有防护栏,六楼没有。朱某某45岁,初中文化。她交代,事发时,宿舍窗户是学生出门以后她打开的,下楼时窗户没上锁。她领学生下楼后,把里面的木头门关了,外面的防盗门用钥匙反锁。从宿舍出来锁门时,她没检查屋子里是否还有孩子。

  记者了解到,朱某某的认罪态度不好,有强烈的对抗情绪。昆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认为,朱某某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重伤以及死亡的结果。她带领学生出宿舍门以及进教室,都未清点学生人数,以致造成他人死亡。朱某某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4月22日,男童家长苏先生向记者表示:“孩子做了尸检,虽然结果已经出来,但我们到现在还不知道具体情况。到目前为止,学前班也没有一个态度。学前班许多孩子家长都担心学费及孩子上学的问题。听家长们说,学前班还会继续开。这几天,我四处打听,想知道这个无资质的学前班到底归哪管。教育局和工商局都说不管。”

  记者联系到朱女士的丈夫吕先生,问他学前班还开不开。吕先生表示,学前班等妻子出来后继续开。同时,记者了解到,包头市公安局昆区分局物证鉴定室已经出具了坠楼男童的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报告:苏某某头面部损伤致额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额叶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底粉碎性骨折,上述损伤严重,系重度颅脑损伤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