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生见义勇为可破格参加“评优”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为促进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表彰奖励办法》,教育厅下发通知,决定开展2009—2010学年度自治区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其中,对在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发明创造等方面事迹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在智育、体育方面的评选条件,破格参加评选。
据了解,评选推荐范围是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包括博士、硕士研究生。评选推荐工作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主要由学校学生处、团委承担,可吸收教学科研部门、后勤部门和学校学生会负责人参加。自治区“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在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各高校推荐工作于4月5日结束。(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