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委编办做好加、减、乘、除法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 提升机构编制管

  今年是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出台后,首次实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委编办以贯彻落实制度为重点,做好加、减、乘、除法扎实推动机构编制年度报告制度落实落地落细,全面提升县域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在学习领会学懂弄通上做加法。开启常态化学习模式,深入领会报告制度精神实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上级要求对标对表。一是系统内部学。积极向编委领导汇报,在县委编委会、编办室务会及编办干部会,全文学习《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向编委领导及编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报送一份《实施办法》,划出重点、标出红线,要求全面理解、准确掌握其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等。二是层层深入学。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转发《实施办法》,引导全县上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严防形式主义、虚报瞒报漏报,将机构编制报告工作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构改革评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县委机构编制专项巡察等工作统筹结合,明确主体责任,抓好贯彻执行。三是贯彻落实学。定期在机构编制工作微信群、微临澧公众号发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案例分析及整改重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每年1月底前必须向县委编委上报的机构编制年度报告的标准和要求。

  二、在为民办事简化流程上做减法。贯彻“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流程、热情服务。一是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对涉及民生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再造简化,将需跑多个部门办理才能完成的事项整合归并,在县政务大厅“一件事一次办”专区窗口,按照办事指南提交个人相关资料,窗口就会将资料流转到相关部门联办,相比较原来节省了一半时间,真正实现了“进一扇门,到一个窗,办多种事”。二是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全县11个乡镇(街道)160个村(社区)均设置了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借助“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运行维护和应用推广,对下沉乡镇和村(社区)的服务项目,统一事项名称、受理材料、办理流程及办结时限,不断精简提质,乡村群众办事可以就近“一门式”办理、享受“一站式”服务,真正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三是推进机构编制自身业务简洁高效。针对各单位人事干部异动频繁现实情况,建立机构编制业务交流群,对涉及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范办理事项流程,编印操作办法,公示办理须知、资料清单、填写说明、办结时限,在事业单位登记和党政群机关赋码工作中实行“不见面办理”,涉及变更事项“最多跑一次”。

  三、在维护政策法规权威上做乘法。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大力提升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水平,理顺常见问题和解决棘手难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科学谋划制定省委巡视整改落实措施,按照限时整改类和计划整改类进行分类、详细梳理、分析研判、逐条对照,认真开展“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整改一个、上报销号一个,为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反弹,对整改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机构编制严肃性、权威性。二是狠抓《条例》贯彻落实。继续将《条例》纳入县委常委会和县委中心组(扩大)学习内容,在每年科级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培训班及办公室主任培训班上均进行宣讲,将全县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内容。三是提升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将机构编制纳入县委巡察范围的基础上,围绕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监督问责,完善机构编制主要业务流程,规范出台《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规范申报机构编制事项的实施办法(试行)》、《机构编制业务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副科级以上干部列编原则》、《全县科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设置的审核办法》等各项制度。

  四、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上做除法。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和机构编制批复情况梳理问题,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规矩的敢于“动真格”。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彻底改变“重审批”“轻监管”原有模式,建立与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和机构编制违规事项追责机制,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对落实改革事项不到位、执行“三定”规定有偏差、“条条干预”有违反的行为,一律停办单位机构编制业务。二是重点问题精准发力。对超权限审批机构问题,联合县委组织部下发《开展股级机构设置及中层骨干配备清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对部分县直单位擅设机构和内设股室过多问题,下发整改交办函,责令自行撤销擅设机构,对部分单位下发调整文件,对过多股室进行撤销。三是难点问题综合整治。对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由县委组织部列入县乡两级党政班子换届、能下原则、职级并行等方式消化整改;对调离不下编问题由县委组织部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县委编办严格按照县委下发的任免文件办理编制异动手续;对查出的“吃空饷”人员,立即停止发放待遇,追缴“吃空饷”资金,并对其中1人责令辞职、办理下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