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与发放工作的通知(岳

  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与发放工作的通知

  岳市学助﹝2015﹞10号

  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属各普通高中学校、中职学校,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岳阳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和发放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461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1]3号)、《岳阳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和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与发放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学校的管理责任。

  国家助学金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助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必须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设立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助学工作。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具体实施处室,分管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资助中心主任和学生资助专干是具体责任人。

    二、严格受助对象的评选要求。

  1、成立学生资助组织机构。学校必须成立校长为组长、学校行政、相关处室参加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分管校长任组长、相关处室、年级组长、部分班主任、科任老师、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资助对象评审小组,规模较大的学校还可邀请学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工会同志参加监督。

  2、严格按要求评选受助对象。

     (1)严格按分配指标评选。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原则上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达的资助指标,按照学校学生总人数的15%左右(家庭困难学生比较集中的学校可适当倾斜)下达资助计划,学校评选时不得突破人数和资金总额计划。

      (2)严格按规定确定评审范围。凡无普通高中、中职学籍,非在校生、他校借读生、高三复读生以及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学生一律不得纳入资助范围,不得参与评选。

  (3)严格按评选条件确认资助等级。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分三个等级,一档(特困学生)每生每期1500元、二档(困难学生)每生每期1000元、三档(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期500元;中职国家助学金不分等级,每生每期1000元。

  3、严格按流程申请、评审和发放国家助学金。

  (1)普通高中资助流程

  ① 9月30日前,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填写申请表,收取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身份证复印件等)。

  ②10月15日(春季学期4月30日)前,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资助计划。学校按要求将指标分配到班,班级组织评选。

  ③10月16日—30日(春季学期5月1日-15日),学校评审小组对班级评选出来的名单进行审核(如有疑问的,应深入走访调查,确保所有受助对象无异议)提出建议资助对象,交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初定学生资助名单。

  ④11月1日—15日(春季学期5月16日-30日),学校将初定学生资助名单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审定结果由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定结果上报同级财政部门。

  ⑤11月16日—30日,学校向办卡银行提交受助学生纸质、电子储蓄批量开户标准模版数据和经过验证与原件相符,学校签字盖章证实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向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受助学生电子储蓄批量开户标准模版数据。

  ⑥12月1日—30日,银行在30个工作日为受助学生办理专用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并向学校和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办卡信息。

  ⑦1月4日—16日(春季学期在6月1日—12日),学校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册纸质、电子稿上交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银行根据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受助学生纸质、电子稿发放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将国家助学金打入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

  (2)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流程

  ① 9月1日—11月14日,学校为学生注册学籍,受理学生申请,填写申请表,收取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身份证复印件等)。

  ②11月15日--30日(春季学期5月5日-20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对辖区中职学生人数进行核查。

  ③12月5日(春季学期6月5日)前,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资助计划。学校按要求将指标分配到班,班级组织评选。

  ③12月6日—15日(春季学期6月6日-15日),学校评审小组对班级评选出来的名单进行审核(如有疑问的,应深入走访调查,确保所有受助对象无异议)提出建议资助对象,交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初定学生资助名单。

  ④12月16日—25日(春季学期6月16日-25日),学校将初定学生资助名单上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审核结果由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同级财政部门。

  ⑤12月26日—31日,学校向银行提交受助学生纸质、电子储蓄批量开户标准模版数据和经过验证与原件相符,学校签字盖章证实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向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受助学生电子储蓄批量开户标准模版数据。

  ⑥1月1日—30日,银行在30个工作日内为受助学生办理专用中职学生资助卡,并向学校和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办卡信息。

  ⑦2月1日—12日(春季学期在6月26日—7月7日),学校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册纸质、电子稿,上交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银行根据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受助学生纸质、电子稿发放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将国家助学金打入中职学生资助卡。

  三、其他事项

  1、做好学生资助的政策宣传。学校要通过校园宣传栏、校园网、校广播站、校报和班级黑板报等开展多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真正让每一个老师、每一个学生和每一个学生家长都知晓学生资助政策,在校园内营造一个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持学生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2、加强学生资助的过程监管。国家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应加强评选期间的过程指导,责任处室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责任。随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行为,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3、重视学生资助的台账建设。学校对有关资助数据和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按要求及时、分类建好资助台帐。上交有关资助数据和材料要及时、准确,所有上报数据必须做到有经办人、分管领导、校长(法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岳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