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全面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有关情况发布会

      2011年9月1日,陕西省举行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全面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有关情况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

  发布词

  省教育厅厅长杨希文

  (2011年9月1日)

  女士们、先生们:

  今天是新学年开学第一天,也是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新政的第一天。首先,请允许我代表省教育厅,向大家长期以来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近年来,我省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班)3928所,其中,城市822所,县镇668所,农村2438所;公办711所,占幼儿园总数的18.1%;民办3217所,占幼儿园总数的81.9%。全省学前两年在园幼儿53.7万名,学前两年毛入园率为73.81%,学前三年在园幼儿68.16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62.19%。专任教师3.6万人,专业合格率97%。总体上看,我省学前教育依然面临资源不足、入园率不高,公办园数量过少,农村幼儿园短缺,城市“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

  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以来,省委、省政府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突破口,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学前教育工作。按照“立足省情、适度超前、尽力而为、逐步推进”的原则,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提出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的目标,力争在2013年底前,每个县城建1所能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1000所乡镇中心幼儿园,使幼儿园覆盖全部城镇小区和行政村,推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全省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85%,学前三年达到75%,努力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服务体系,为儿童幸福成长提供快乐的启蒙教育。

  在工作部署上,我省普及学前教育分三步走:第一步,2011—2013年,每个县城建1所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1000所,推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第二步,到2015年,每个县城建2所能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建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办、小村联办,城市居民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建成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第三步,到2020年,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按照工作部署,2011—2013年,省财政安排学前教育专项资金6亿元、其中今年2亿元,各市、县安排专项经费52亿元、其中今年23.2亿元,咸阳、榆林、延安、西安等4个市今年计划投入都超过了4亿元。

  率先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6月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从秋季学期起,免除学前一年幼儿(学前班、幼儿园大班,下同)保教费。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免收保教费,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予以减免。按每生每年700元测算,省财政按需求总量的80%设立奖补资金,资金分配与市县人均财力、在园人数、毛入园率挂钩。同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残疾幼儿、孤儿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天3元,所需资金50%由省财政承担。免除烈士子女、残疾儿童和孤儿的保教费。着力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8月初,省财政下达今年省级专项补助10687.41万元,免除33.66万名幼儿保教费,使6.7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得到了生活补助,覆盖了全省3928所幼儿园,覆盖面达到100%。

  在保障入园条件上,我们制定了《关于综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的指导意见》、《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规划建设幼儿园的指导意见》、《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我们要求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主要用于举办幼儿园,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兴办幼儿园。同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村集体或个人举办幼儿园。西安市还设立了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民办和企事业单位举办幼儿园。今年,全省规划建设幼儿园441所,任务全部分解到县,计划明年春季开学投入使用。

  我们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通过“省考县选”公开招聘具有教师资格的大专以上毕业生,经专业培训充实到幼儿教师队伍。实施全员培训,今年培训幼儿教师5000名,省级培训骨干教师800名、园长200名。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保障幼儿教师在进修培训、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与当地中小学教师具有同等地位。

  我省对学前教育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开展理顺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加强对新建幼儿园的审批,规范办园行为、收费行为。遵循幼儿成长与学前教育规律,科学保教,纠正和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建立公办与民办幼儿园对口支援制度、公办教师到民办园任教服务制度,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在生源分散、交通不便的山塬沟壑地区,组建走教队伍,定期送教上门,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整体质量。

  今年初,省、市、县政府建立了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省教育厅专设基础教育三处,加强学前教育工作。部分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也设立了学前教育管理科室。省委、省政府把学前教育纳入市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分季度督办。省教育厅与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今年3月和5月,连续两次开展调研督查,有力推动了工作进展。

  我们将坚决贯彻国家的统一部署,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大力普及、加快发展,努力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为陕西建设教育强省、人力资源强省奠定基础。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各位记者的提问。

  谢谢大家!

  问:实施免费学前一年教育,是一件惠及全省学龄前儿童的好事情,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请谈一下为什么要实施这项制度?

  答:近年来,陕西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班)3928所,其中,城市822所,县镇668所,农村2438所;公办711所,占幼儿园总数的18.1%;民办3217所,占幼儿园总数的81.9%。全省学前两年在园幼儿53.7万名,学前两年毛入园率为73.81%,学前三年在园幼儿68.16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62.19%。专任教师3.6万人,专业合格率97%。总体上看,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陕西学前教育目前仍是一个薄弱环节,面临资源不足、入园率不高,公办园数量过少,农村幼儿园短缺,城市“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还不适应人民群众期盼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学龄前阶段是人生最重要的启蒙时期,是为终身发展奠定基础的重要阶段。相关研究成果表明,在人的一生中,这一阶段发展最快、可塑性最强。接受科学的学前教育,对于幼儿形成强健的体魄,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激发学习兴趣、创新意识和合作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人的健康、学习和社会行为等方面产生终身可持续的影响。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重基础。我国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早在上个世纪20年代就强调:"小学教育是建国之根本,幼稚教育尤为根本之根本"。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全面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为三秦儿童创造良好的人生开端,对建设教育强省,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问:陕西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这项可简单表述为对学前一年教育实行“一免一补”。“一免”指免除学前一年幼儿(学前班、幼儿园大班)保教费,即免除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予以减免。“一补”指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残疾幼儿、孤儿补助生活费,一年按250天计算,每生每天3元。同时,免除烈士子女、残疾儿童和孤儿的保教费。从9月1日起,全省免除33.66万名幼儿保教费(其中幼儿园大班24.7811万人,学前班8.8804万人),为6.7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发放生活补助,覆盖了全省3928所幼儿园,覆盖面达到100%。

  免除学前一年保教费的实施范围为全省所有公办(包括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及村民自治组织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教育补助对象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问: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所需资金如何保障?

  答: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以县(市、区)为主组织实施,省财政给予奖补支持。省级奖补资金坚持向困难县倾斜,与市县人均财力、学前一年幼儿在园人数、学前一年毛入园率等挂钩;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免费标准按照全日制公办二类园现行收费标准,即每生每年700元测算,按所需资金总量的80%设立奖补资金。省级奖补资金按照人均财力、学前一年幼儿在园人数、学前一年毛入园率等因素,以县为单位算账,对人均财力6万元以下的县(市、区)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给予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前一年幼儿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市、区)按5∶5比例分担,市与县(市、区)分担比例由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省政府要求,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省级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县(市、区),即由省财政通过省级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拨付到县(市、区)设立的中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特设专户。各地要统筹资金使用,建立健全幼儿园预算编制制度和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确保资金规范有效使用。8月初,省财政下达了今年省级专项补助10687.41万元。

  问:此项政策实施后,是不是家庭就可以不用负担学前一年教育的任何费用了?

  答:陕西免除的只是学前一年教育的保教费,代办费不在免费范围。根据国家及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幼儿园可收取保教费和代办费。保教费是指幼儿在园期间所需的保育及教育费用,主要用于幼儿园的基建维修、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公务费及业务费等开支,以维持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及改善办园条件。代办费是指幼儿园为幼儿在园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包括伙食费、体检费、疫苗费、日用品等用于幼儿个人的费用。

  问:陕西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如何组织实施?

  答: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工作参照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实行属地管理、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省教育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省财政厅负责测算并落实省级奖励经费;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资金,切实做好区域内幼儿园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工作。

  问:陕西采取哪些措施规范办园行为?

  答:一是规范收费管理,坚持收费公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成本审核的基础上,按保本原则核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并向社会公示。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同时向社会公示。

  二是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安全管理。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监督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达不到办园基本条件的民办幼儿园要取消招生资格,并妥善安置幼儿就近入园。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各级教育、财政、物价、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幼儿教育经费安排使用和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同时,建立监督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加强对幼儿园收费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省教育纪工委治理乱收费监督举报电话:029—85581049。最近,我们了解到部分幼儿园还没有落实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工作的政策要求,少数城市幼儿园尤其是优质资源幼儿园接机提高收费标准。开学后我们将开展专项督查,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