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中考政策亮点
招生计划
中考人数
2014年本市初三学生约为7.7,高中阶段录取率预计为98%,普职比大体相当。
2013年为8.1万人
2012年为8.2万人
高中班级学额
控制在每班40名以内
提前招生录取
提前招生录取——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①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40%,分推荐生和自荐生两类:推荐30%,自荐10%。
②部分承担“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的学校自荐生招生计划可调整至20%,其总计划不变。
③四校“提前招生录取”计划可达到50%
四校为:上海中学、华东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复旦大学附属中学和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推荐生评定
人数:在籍且在读初三学生数的7%
条件: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
获得过“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优先推荐
推荐生名额应事先公示(7个工作日)
推荐或自荐,两者不能兼报
中考成绩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提前招生录取——
中职校
考生按规定在网上填报志愿,有面试或专业考试要求的志愿须在取得资格后方可在网上填报。
考生须参加2014年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科目学业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简称“中本”),总数为120名
中本只招收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本市户籍应届初三学生。
中本录取总分须达到本市普通公办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简称“中高职”),总数为5500名,其中含招收随迁子女500名
中高职录取总分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中职校航空服务、艺术类、自荐生(统称“自主招生”)
统一招生录取
零志愿
不少于学校统一录取招生计划的15%
名额分配
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15%
跨区县报考的考生不参加“名额分配”招生
由区县教育局将本区县管辖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数按初三学生数比例分配到本区县各初中学校,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须事先向社会公示。
体育和艺术特长生
按往年政策进行
国际课程班招生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
公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的招生计划单列,纳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
中招加分政策
>>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