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河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监测设备及太阳能供电立杆安装工程
伊通河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监测设备及太阳能供电立杆安装工程招标公告招标人: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编号:ZB(JL)-2023-01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伊通河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监测设备及太阳能供电立杆安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伊通河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监测设备及太阳能供电立杆安装工程。2.2项目编号:ZB(JL)-2023-0101。2.3建设地点:长春市。2.4计划工期:2023年02月05日--2023年12月31日竣工验收合格。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2.6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3.4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未经招标人同意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3.8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投标文件人员一致。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10(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1月11日至2023年0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安全生产许可证;(3)资质证书;(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5)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6)外埠企业需提供入吉备案截图。4.2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联系人:张工电话:15810573263邮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