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说|张敏:推进优质托育服务供给,解决生育后顾之忧
2月26日下午,政协第六届深圳市南山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上,南山区政协常委、深圳市南山区妇幼保健院院长张敏围绕《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举措,健全普惠安全的托育服务体系》进行发言。
张敏在提案中指出,托育面临的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生育率的重要因素。推进优质托育服务供给是破解我国人口均衡增长的国策与婚育家庭生育意愿走低之间矛盾的重要举措,能够切实解决群众后顾之忧,释放生育潜能。
张敏表示,目前人民群众在托育方面面临服务供给少收费高、从业人员资质杂难甄别、机构种类多难放心、监管机制未完善等难题。
为此,张敏从以下六方面提出建议。
建议一:将托育机构建设纳入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规划
将托育服务场地纳入新建和改建小区配建项目并制定相关标准。如参考南宁市做法,新建住宅小区分别按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和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统筹推进老旧小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改造工程中,按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将配套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纳入住宅用地的土地出让条件保障等。
建议二:完善监管职责和监管标准
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住房建设、教育、消防、发改、财政、规划资源等多部门建立联合工作组,共同制定一套覆盖卫生保健、服务质量、过程管理等方面的评估指标和评估体系,建立常态化监管、动态评估和处罚惩戒机制,保证服务质量。
严格登记制度,所有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营利性机构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登记后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对全区现有托幼机构进行排查梳理。由卫健牵头,组织消防、住建、市场监管、教育、街道等部门,成立专责工作小组,对全区现90%未进行备案的托育机构进行排查梳理。
建议三:制定普惠标准、完善支持政策,推动存量托育机构向“普惠”转型
充分考虑托育机构的收支平衡,调研制定区域普惠性标准,如参照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依托市场实施动态调整,接受指导;或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制定。
对符合普惠标准的托育机构落实奖补政策,如参考杭州市下城区经验,按照托位和收托人数进行运营补贴,将托育机构人员培训纳入公共预算保障范围,场地租金、水电、财税等方面补贴减免。参考厦门市经验,对普惠性托育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建立针对托育机构疫情期间关停等相关纾困机制,鼓励托幼机构开设托育班,为其提供经费和相关保障。
建议四: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建设以为主导、以市场为主体、以社会为补充、以社区为依托、以家庭为基础的,相对健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优选物业建设托育机构,采用公建民营、购买服务方式运营。
充分运用街道社区场地及居民服务力量,在街道成立“社区亲子互助中心”,满足群众就近托育的需求。支持区妇幼保健院开展托育服务试点工作,在企事业单位及部门单位率先探索一系列针对内部职工的托育服务。建立企业办托支持机制,发挥已具备较好专业服务能力大型国有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托幼专业化、系统化布局。
建议五:构建托育专业职业技术资格体系
加快发展婴幼儿照护专业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推进我区高职院校开设托育专业学历教育和准入资格中短期封闭培训。针对现有托育机构负责人、卫生保健人员和保育员、育婴员、保安员等从业人员开展规范化继续教育培训,针对性提高养育服务、饮食营养、行为习惯、情绪培养等专业照护知识,确保服务质量。人事、卫健部门制定托幼从业人员职业准入和定级标准。建立健全托育从业人员准入、考核、奖惩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合理的薪酬福利待遇体系,建立一支具备专业知识技能、具有良好职业晋升和发展空间的专业队伍。
建议六:创建示范性托育机构
制定我区示范性托育机构建设标准及评估办法,开展综合监管和质量评估。建设集普惠托育示范服务和教育培训孵化为一体的托育示范孵化中心,加大示范孵化中心的辖区辐射作用,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对托育机构试点开展全面评星定级工作,分层次管理,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逐步形成管理规范、主体多元、布局合理、服务优质的照护服务体系。
【撰文】刘倩希
【摄影】吴永东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