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海检察:“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 助力社会治理新路径 传播法治正能量

  “这是李总,得知咱家的情况后,专程从北屯过来,希望献点爱心帮助你早日战胜疾病。”

  近日,被福海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李某和工作人员来到特困户古丽努家,大家围坐在一起,吃着包尔萨克,喝着奶茶,聊着家常。

  做好“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模式,就是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既依法惩戒又教育挽救。今年来,福海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教育引导和预防犯罪作用,以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污染环境、故意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为切入点,为打造福海县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贡献了检察力量。

  李某是福海县人民检察院对其适用“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工作机制人员其中之一,今年3月,李某在福海县社工中心累计参与社会志愿服务40小时。

  让检察官没有想到的是,社会志愿服务结束后,李某不仅没有退出社工队伍,反而继续积极参与社会服务。他用自己的“涉案”经历进行法律宣传,同时还向社区困难家庭和孤寡老人捐款超过5000元。

  “通过‘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开启社会志愿服务考察新机制,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提下,注重考量当事人的案后表现,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今天这名被不起诉人积极主动回报社会的爱心举动,让我们感到非常欣慰。”福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

  李某说:“我的行为曾给社会和他人造成伤害,是国家法律和检察机关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我无以为报,唯有用感恩的心,力所能及地回馈社会。我会继续一直坚持下去......”

   “福海县社工中心联合福海县人民检察院开启‘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考察新机制,将不良因素有效转化为促进因素,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市域社会治理的新篇章。”福海县社工中心负责人高哈尔·阿尼亚提说。

  目前为止,该机制已适用22人,参与社会服务超过880个小时。

  福海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落实认罪认罚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工作,使当事人转变为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志愿服务人员,让相关被不起诉人员在志愿服务中获得公众的接纳和谅解,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来源 | 阿勒泰地区检察、福海检察

  原标题:《福海检察:“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 助力社会治理新路径 传播法治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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