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家庭教育令,让家庭教育不再“缺位”
家
庭
教育令
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25日,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在涉罪未成年人出监之际,向其家长送达《家庭教育令》,责令该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据了解,该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长期在外务工,疏于对其的管教,监护缺失及长期缺乏有效的家庭沟通教育影响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其走上了犯罪道路。在未检团队办案检察官宣读了《家庭教育令》后,他的监护人表示:“孩子犯错,我们父母有很大责任。今后,我一定对孩子尽到监护责任,陪伴和关爱孩子,引导他们走正路,把孩子教育好。会按照检察官的要求,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今后的工作中,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会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以《家庭教育令》为抓手,针对不同涉罪未成年人家庭,制定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方案,并做好监督回访工作,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稿件来源|未检工作团队
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