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课堂没有“必”读书,只有“必须”读书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400万字,并在“关于课内外读物的建议”部分,明确列举了若干种推荐阅读的课外读物。相关规定实际上是继承了十几年前《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的表述。

  受到《课程标准》,新教材以及考试等因素的推动,近些年来,阅读越来越引起各方重视。不过,从一线语文老师的经验看,目前学生阅读的现状还不能令人满意。

  最主要的问题是学生阅读基本上围绕着考试进行。例如,在《课程标准》第四学段(7—9年级),推荐了十几本名著,由于这些名著在教材中也有明确推荐,很多地方又将其作为中考必考书目,于是便出现了考什么就读什么,不考就不读的现象。即使是读,常常也是极端功利地读,要用诸如“名著阅读一本通”等作为辅助,通过做各种练习的方式,将阅读任务落实下去。

  学生读名著,变成了为考试、为分数,而不是为素养、为人生了。考试要考,固然可以成为阅读的某种理由,但是,不该成为推动阅读的唯一动力。比如,《红岩》作为红色文学的代表,进入到阅读推荐书目和考试必考书目之中。但,是不是红色文学只读《红岩》就足够了呢?红色经典小说还有“三红一创,青山保林”等,除了《红岩》之外,很多小说都值得一读,都能带来不一样的收获和感受。

  事实上,在《课程标准》中,只是将名著书籍作为阅读推荐,在相关推荐之后,句末还有一个“等”字。但在一些学校的教学实操中,完全忽略了这个“等”字,而将推荐书目等同于考试书目,又将考试书目等同于必读书目。这样做的结果是什么呢?虽然学生可能在考试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并不能真正培养他们的阅读兴趣和阅读习惯,甚至会适得其反。

  关于阅读,我有一个基本观念,那就是“没有必读书,只有必须读书”。基于这一基本观念,我在教学过程中,总是有意识跳开“必读书”这一概念,想办法从根子上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他们良好的阅读习惯,提升他们的阅读能力。

  每接手一个新班级,我都会自费给学生买一批书。主要有几种语文读本,包括严凌君主编的《青春读书课》,叶开主编的《这才是我想要的语文书》,还有《咬文嚼字》等杂志。推荐读本的主要目的是学生能够以读本为导引,发现自己喜欢的名家名作,逐步扩展阅读面,提升阅读水平。推荐《咬文嚼字》等报刊,是希望学生能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吸收更多知识。

  除了我自己买书之外,还会鼓励学生“捐书”,把他们觉得最好的书籍拿出来一两本放在教室里。这样,就在班级中营造了一个随时有书可读的小小“阅读场”。

  当然,只把书放在那里远远不够,还要多分享,多交流。于是我安排学生在每节课课前五到十分钟做关于阅读的分享交流。同学互相推荐正在阅读的好书。一个学年下来,至少有一百余种图书进入到学生的阅读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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