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教师13名学生的乡村学校,是教育公平的堡垒,是底线的坚守

一所学校如果只有13名学生,却需要3名教师,如果仅单纯从经济上来考虑,显然是不合算的。然而,教育是社会公益事业,教育公平是最基本的公平,保证每一个孩子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是政府的责任。为了让孩子接受公平的教育,就不能单纯从经济上算账,必须算社会效益的账,哪怕只有一个学生,也必须让他接受正常的教育,只有一个孩子的学校的情况,也曾经存在过。而且,这种现象并不是只有中国有,在经济发达国家,这样的小规模学校也存在着。

可能有人会说,保证教育公平没有问题,为什么不能将孩子合并到其他学校。凡是这种情况,必然有其不能合并的理由。我国的基础教育曾经出现过一次比较大的撤校并校行为,有很多小规模学校被不合理地合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学生上学难的情况。所以国家目前对撤并小微学校非常慎重,要最大限度地保证学生入学的方便,而不能单纯地以经济利益来衡量办学效益。这其实是保证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从这种意义上看,这些小规模学校或者教学点,实际上是保证教育公平的堡垒。

曾经有媒体报道过一所只有一个学生的一所日本小学。这所小学原来的学生也不多,而且随着学生进入高年级学习,这所学校就只剩下了一个学生,但是学校的教学仍然正常进行。学校里和其他的学校一样,配备有所有需要的教学设备,教师为这一个孩子上课。这说明,教育对于每一人个孩子都应该是公平的。政府的责任就是要保证为每一个孩子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这样一种情况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都会做的。

我国对于乡村教育是非常重视的,国家曾经多次在文件中提到要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的建设。这样的做法就是为了更好地为乡村的孩子提供教育教学条件,让他们能够接受到良好的教育。实际上,我们许多小规模学校的条件还是比较差的。所以,像这种只有13个学生的小规模学校,不但有存在的必要,还应该加强建设,要为他们提供更良好的教育条件,提供更优质的教育,这才是社会对教育应有的态度。

虽然需要考虑教育资源的经济效益,但是一定要把教育资源的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以节约教育资源为借口,随意撤并一些边远地区的小规模学校或者教学点,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表现。我国地域辽阔,一些地区群众居住分散,在这些地区这样的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将会在很长一个时间里存在。然而,目前贫困边远地区的教育条件还有很大的提高空间,所以在当前,对于这类学校不是考虑撤并的问题,而是要改善条件、加强建设的问题。如果,我们的教育能够保证偏远贫困地区的孩子,能够接近像大城市里的孩子一样的优质教育,才能说实现了真正的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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