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印记·榆林】朱德题写的奖状

  这是一幅珍藏于吴堡县档案馆的由朱德总司令于1943年11月题写给李全时的奖状。奖状为黄底布质缝缀红色条边,长52.5厘米,宽35.5厘米,上书“给以领导合作社的模范工作者李全时同志”,落款为“朱德”。

  李全时(1908—1970),陕西省吴堡县大石坬村人。1940年2月28日,中共吴堡县委组建了临时农会,3月12日成立了吴堡县民主政府,组织全县人民积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吴堡经济的发展,巩固了人民政权。在毛泽东主席“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指示指引下,由群众集资入股,政府补贴,“李家沟人民合作社”成立了(地址在今吴堡县寇家塬镇李家沟村),选举李全时为合作社主任。合作社经营食盐、食用碱、瓷器、煤炭、纸和废旧金属的购销,兼营造纸、抽丝等小手工业。由于李全时经营有方,合作社办的异常红火。1943年11月,陕甘宁边区召开“劳动英雄及模范人物代表大会”,李全时作为吴堡县的代表,出席了大会,并受到了毛泽东主席的接见和招待。

  

  朱德题写的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