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暑期收教材费 严处

  本报讯(成都晚报记者 董亮)昨日,成都晚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日前该局正式下发《关于开展暑期清理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的通知》(简称《通知》),将在中小学暑假期间彻底排查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严禁幼儿园收取教材费、向家长推荐教辅资料等行为,违规幼儿园将按照规定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通知》要求,未取得办园许可证、擅自招收婴幼儿的个人或机构,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未注册或不能注册的,依法予以取缔。复核审验达不到基本办园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将依法吊销办园许可证。

  幼儿园要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收取幼儿教材费、学习资料费、软件费等名目的费用或者将上述费用计入保教费成本,严禁向家长、家委会推荐、指令购买幼儿教材、教辅资料,严禁举办或者租借场地给其他培训机构举办珠心算等“小学化”教育训练班。违反规定的幼儿园,将协调发改部门、民政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理或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