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幼儿园摔伤 园方:承担一半医疗费

  □全媒体记者 刘永奇 

  本报讯 近日,赵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称自己的孩子在开发区一家幼儿园摔伤了右眼,向对方索赔医药费却遭到拒绝。最终,经过记者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各自承担一半医疗费。

  赵女士说,一个星期前,自己带着孩子去这家幼儿园报名,由于当时报名的人比较多,自己就把孩子放到幼儿园内一处专门给孩子玩耍的地方,自己则去附近办理相关手续。

  可没过一会,赵女士突然听到孩子的哭声。原来,赵女士的孩子在玩耍时,一个儿童游乐设施的梯子突然掉下,孩子眼部着地,摔得比较严重。在医院治疗时,医生告诉赵女士,孩子的伤未来可能造成伤口处不长眉毛等问题,如果恢复不好的话需要进一步整形。

  随后,赵女士找到幼儿园负责人,要求对方负责孩子的医疗费。幼儿园负责人则认为,孩子受伤是因为家长看护不当,因此幼儿园不应该负责医药费。

  对此,赵女士表示质疑,作为儿童设施提供方,幼儿园应该保证设施的质量安全,此次事件是因为设施出现问题所致,不能这样逃避责任。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幼儿园负责人孙先生,他表示园内的儿童游乐设施一直很正常,不知道那天怎么出现故障,而且幼儿园方面并不是在逃避责任,目前正在积极和家长协调赔偿事宜。

  7月3日,赵女士告诉记者,家长和幼儿园各拿一半医疗费,双方达成了和解。(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