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没来例假到药店看病服药后查出怀孕3个月无奈流产 涉事药店称“诊病男子非本店

  

  薛女士称,这里就是“汪医生”坐诊的地方。

  ■文、图/记者 季栋

  “给人看病,却连我怀孕都诊断不出来,实在无法理解。”日前,市民薛女士向十堰晚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她在一家药店看了两个月病并服用中药。其间,药店一名男子多次给她号脉,却没发现她已怀孕。为避免胎儿畸形,她只能选择流产。

  服药两个月才发现早有身孕

  据薛女士介绍,今年4月底,她发现自己没来月经,就用验孕试纸测试,显示自己并未怀孕,她以为是自己的身体问题。5月,在朋友的介绍下,她来到城区一家药店看中医,一位大约70岁的汪姓男子接诊号脉后告诉她:她不来月经是因为肝脏不好、气血不足,导致气血排不出,建议她服用中药调理身体。

  随后,薛女士拿着“汪医生”开出的处方,花费400余元在该药店开了5服中药,并带回家服用。当这5服中药喝完后,她月经还是没来,于是再次来到药店找到“汪医生”。“他说还要继续服药调理身体。”随后,薛女士又花了500余元开了5服中药服用,但还是没有效果。

  7月12日,薛女士再次来到药店找到“汪医生”,对方仍然坚持让她继续服药。这时薛女士感觉有些不对,没有继续买药。次日,她去医院检查,这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怀孕3个多月。“我很想要这个孩子,但是考虑到自己喝了2个月的中药,会导致胎儿畸形,所以还是忍痛打掉了。”薛女士说。

  双方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一个星期后,薛女士出院。由于大病初愈,她不能上班,只能在家休息,她的爱人也请假在家照顾她。近期,随着身体好转,她来到药店讨说法。

  “经过协商,药店方面只愿意将1000元的中药费以及6000余元的住院费、手术费赔偿给我,但我不能接受。”薛女士说,对方给她看病,却连她怀孕都诊断不出来,也没有让她去医院检查,最终导致腹中的胎儿没了,无论是精神上还是身体上,都让她受到了损失。因此,除了上述赔偿,对方还必须在其他方面给予补偿。

  双方沟通无果后,薛女士寻求法律援助。“8月4日上午,我们经过协商,律师说药店除了补偿1000元的中药费及6000余元的住院费、手术费外,再支付我一个月的误工费、营养费约5000元。”薛女士说,考虑到在她住院恢复期间,她爱人请假一直没能上班,5000元的补偿太少,她无法接受。

  涉事药店:诊病男子非本店员工

  采访中,薛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在药店的两次购药转账记录和7月13日的B超检查报告单。转账记录显示,薛女士先后两次向药店转账555元和476元;B超检查报告单显示,当时她已经怀孕12周零2天。“汪医生”为什么没能诊断出薛女士已经怀孕,他究竟是否有行医资格?8月4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涉事药店采访。该店店长刘女士表示,由于时间太久,当时的事情已经记不太清楚。此外,薛女士口中所说的“汪医生”,也并非店里的工作人员,药店只看处方抓药。“我们根本不认识那名男子,他只是经常带人到店里抓药,我们现在也想找到他。关于赔偿一事,薛女士已经向相关部门反映,目前双方还在协商中。”刘店长说。

  针对刘店长的回复,薛女士表示,她当时和朋友一起去药店的,去的时候“汪医生”就在店里的角落坐诊。她边说边向记者出示了一段视频,视频内容显示:一名穿着黑色衣服、头发花白的老年男子,正坐在桌子前开具类似处方的单子。

  随后,记者与薛女士的朋友李女士取得联系,她告诉记者:“我们当时去的时候,那个‘汪医生’就在店里坐诊给人开方子。在那之后,我又去过两次,那个‘汪医生’一直都在。”

  截至发稿时,薛女士与药店方面仍未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薛女士表示,她会继续维权下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