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将统筹推进各类教育 着力推进教育现代化
7日召开的全市教育大会对我市各类教育进行部署。我市将着力补齐短板,提升质量,统筹抓好各类教育,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高等教育优质内涵发展,推动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让群众更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7日召开的全市教育大会对我市各类教育进行部署。我市将着力补齐短板,提升质量,统筹抓好各类教育,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高等教育优质内涵发展,推动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让群众更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学位占比原则上达50%
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我市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迫在眉睫。根据会议下发的《洛阳教育现代化2035》(征求意见稿)、《加快洛阳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征求意见稿),到2020年年底,我市各县(市)区学前教育实现全覆盖,公办幼儿园学位占比原则上要达到50%,普惠性幼儿园资源覆盖率稳定在86%左右。到2035年,公办幼儿园学位占比要达到7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要达到100%,建成优质、普惠、均衡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实现“幼有所育”的目标。
义务教育:新建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410所
义务教育方面,今后,我市将着力补短板、提质量,促进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逐步达到优质均衡,着力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超大班额”,真正解决好“城镇挤”“乡村弱”“择校热”问题。
《加快洛阳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征求意见稿)提出,我市将实施优质均衡行动计划,到2022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5%以上;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提标工程,优先支持农村薄弱学校发展,重点推动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实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到2022年,无寄宿制小学或不能满足寄宿需求的乡镇,改扩建或新建1到3所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小学,新建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410所,改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665所。
高中教育:新建5所普通高中
大力实施高中攻坚,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资源,推进职普融通、协调发展,实现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学生学籍互转,全面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推进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到2020年,各类特色学校达到45所以上,示范性特色学校达到15所以上。到2022年,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以上。
《加快洛阳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征求意见稿)提出,规划投资约15亿元新建5所普通高中,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到2022年全面消除“大班额”。
特殊教育:残疾学生享受12年免费教育
《加快洛阳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征求意见稿)提出,我市将实施特殊教育保障工程,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省级特教示范校。完善“市级聋、盲学校(综合)、县级培智学校”的办学格局。加快特教资源教室和资源中心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孩子的特殊幼儿园。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实行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2年免费教育。
职业教育: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新校区明年2月开建
目前,我市有5所高职院校、29所中职院校,形成了一批优势品牌。今后,我市职业教育将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办学方向,持续实施布局优化调整,实施职业院校质量提升工程,努力实现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发展。
《加快洛阳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征求意见稿)提出,我市将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装备制造业职业教育基地,支持在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规划建设职业院校或二级学院,与企业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加快汝阳、洛宁和伊川职教中心新校区建设,督促偃师、孟津、宜阳扩建职教中心,确保每个县(市)至少建好办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抓好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力争通过3至5年努力,建设洛阳职业大学;抓好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新校区的建设前期工作,确保2020年2月开建;推进洛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洛阳市工业信息中等专业学校(民办)新校区建设,支持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民办)完成二期扩建工程。
高等教育:支持驻洛高校“双一流”建设
《加快洛阳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征求意见稿)提出,我市将整合高等教育资源,增加高校数量,扩大办学规模,突出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提升办学层次,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到2022年,高校在校生规模达到15万人以上;积极培育河南科技大学机械设计、控制科学与工程,洛阳师范学院的化学等学科建设“一流学科”,支持在洛高校3至5个学科成为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河南中医药大学洛阳平乐正骨教学基地今年全面开建,2022年建成投用。
师资建设:提高教师待遇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理顺体制机制,优化教师管理,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
保证教师待遇,班主任津贴和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在我省规定基础上适当提高,从2019年开始,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原则上按照乡镇、村、教学点分别补助200元、500元、800元的标准核拨经费。全力解决农村教师住房保障问题,3年内完成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5年内基本完成中小学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洛阳日报记者 常书香 李东慧 通讯员 杜建芳)
来源:洛阳网-洛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