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发布 在河北招生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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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讯(记者张晓明)日前,教育部发布通知,根据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20年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安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00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000人。
其中,各高校在河北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32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吉林大学 2人
东北师范大学 2人
上海外国语大学 2人
浙江大学 2人
武汉大学 2人
华中科技大学 2人
中山大学 2人
四川大学 2人
西南大学 2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人
大连海事大学 2人
中国科学院大学 2人
河北大学 8人
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对象
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考试录取
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除定向西藏新疆公共管理硕士和定向新疆喀什地区医学硕士专项计划外,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10%,招生计划数不足10人的招生单位应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骨干计划研究生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
就业
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注意:在河北报名的考生需要领取报名校验码
据了解,在河北省参加报名、考试的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需要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领取报名校验码后进行网上报名。
领取地点: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研招处1118房间(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31号)。
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的《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1份(必须是原件,传真件、扫描件、复印件不予认可)。
外地考生本人无法领取的,可委托他人代领。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本人身份证不方便提供原件的可只提供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