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清了!桂林雁山火灾致5死38伤,3人被追刑责
还记得2019年5月5日
造成5死38伤的桂林市城中村火灾吗?
近日,
桂林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刊发了
该起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分析了火灾原因,
并公布涉事人员和单位的处理结果,
其中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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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桂林一大学附近民房起火,目前5人身亡,近30人受伤
桂林民房火灾致5死多伤,广西师大漓江学院发布沉痛通报
去年桂林雁山区城中村火灾救援现场
电动车起火惹的祸
2019年5月5日6时39分许,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西龙村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6人重伤,32人轻微受伤。起火民房在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北侧,共6层,3至6层为出租房,部分租客是附近大学的学生。
近日,广西桂林应急管理局网站刊发《桂林市雁山区“5·5”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公布了该起事故的详细调查报告——事故因电动车起火引发,涉事出租房经营者、日常管理者及涉事房屋房主3人被追刑责。
桂林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截图
多方原因酿成惨祸
经调查认定,雁山区雁山镇西龙村民房“5?5”火灾事故是一起非生产经营性的较大火灾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为:涉事民房一楼北面大厅靠西墙由北向南数第2辆电动自行车电气故障引起火灾。
间接原因为:
1.业主消防安全责任未落实。
(1)该建筑为村民自建房,建设和出租经营均未向相关部门申办手续。六层的建筑仅设有一部敞开式的疏散楼梯,且在楼道口、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影响疏散逃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
(2)出租房经营者陈水彬在一楼设置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场所,该场所不符合广西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 45/T 1553—2017),与疏散楼梯之间未设置防火分隔,未设置独立式烟感报警器、简易喷淋、智能充电桩等设施,导致起火后未及时发现,烟气沿楼梯向上快速蔓延。
(3)该建筑层层转包出租,没有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只配备了1名管理员,该管理员火灾当晚在六楼房间休息,没有开展防火巡查,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置初期火灾。
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对刻意规避学校管理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的学生情况掌握管理不力。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制定了相应的文件,但在执行过程中,对刻意规避学校管理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学生情况掌握不够,教育管理不到位。
3.政府及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群租房、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监管不力。
雁山镇政府、雁山镇派出所贯彻执行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不到位,组织领导本辖区消防工作不到位,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不到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漏洞和死角,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流于形式,对辖区内群租房、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情况底数不清,未能及时排查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
去年桂林雁山区城中村火灾救援现场
三人涉嫌失火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1.陈水彬,涉事出租房经营者。
2015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毕业后在桂林市打工,2017年至今在雁山镇西龙村经营一佳公寓对外提供月租房。
2019年5月6日因涉嫌失火罪被雁山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2019年5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八十七条之规定,提请雁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9年5月15日雁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失火罪批准逮捕,雁山公安分局执行逮捕,7月5日向雁山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2.吴炳良,涉事出租房日常管理者。
高中毕业后在外打工,2017年9月来雁山区务工,2019年1月由陈水彬聘请负责一佳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
2019年5月6日因涉嫌失火罪被雁山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2019年5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八十七条之规定,提请雁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9年5月15日雁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失火罪批准逮捕,雁山公安分局执行逮捕,7月5日向雁山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3.赵源,涉事房屋房主。
赵源将房屋出租给陈水彬,根据权益和责任对等的原则,赵源应负相应的监管责任。赵源在明知自己的房屋没有相关手续,且达不到经营宾馆或出租房要求的前提下,出租给陈水彬,违反了《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门认为赵源涉嫌失火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现已刑事拘留。
事发当晚相关涉案人员被桂林雁山警方控制。来源:平安桂林
再次提醒大家:电动车充电务必要注意消防安全!电动车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停放楼梯间!
来源:广西电台私家车930、广西桂林应急管理局官网、广西头条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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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