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新政11月1日开始实施!事关高考、养娃……扫码阅读手机版

  天津北方网讯:一转眼秋意渐浓,10月也接近尾声,一起来看看这波新政会给你的11月带来怎样的变化吧!

  2023年高考11月1日开始报名

  2023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22年11月1日开始。相关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

  各区咨询服务电话见下表:

  

  市考试院咨询服务电话:23753333

  天津完成《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天津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订工作

  9月27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天津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并予以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详情)

  

  天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

  1.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价的范围扩大为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8个职称系列。

  2.高技能人才可按报考条件要求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其中,通过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以考代评”职称系列(专业)国家统一考试的,可由用人单位进行聘任,实行副高级考评结合的须通过职称评审后再行聘任。通过非“以考代评”职称系列(专业)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可由用人单位按本市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文件规定进行聘任。

  3.高技能人才可按照《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系列与技能职业(工种)对应指导目录(2022版)》(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动态调整),申报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称系列的评价。

  

  《天津市生态文明教育促进条例》通过 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天津市实际,制定了该条例。

  

  《天津市标准化条例》通过

  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促进质量提升和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天津市实际,制定了该条例。

  

  天津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为持续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以下简称禁用区)。

  

  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公告称,为完善消费税制度,维护税制公平统一,更好发挥消费税引导健康消费的作用,自2022年11月1日起,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

  公告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国务院发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个体工商户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数量庞大的市场主体,是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毛细血管”和市场的“神经末梢”,是群众生活最直接的服务者。《条例》聚焦当前个体工商户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新修订《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10月2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新修订《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

  新版《办法》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原则,围绕及时控制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优化调查评估和召回实施程序,科学完善召回药品处理措施,压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称持有人)责任,从而督促持有人主动将可能的药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或初起阶段,更好地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新规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以下称《通则(2022版)》]。《通则(2022版)》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通则(2022版)》是落实《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范许可审查工作、统一许可审查标准的重要技术规范文件。《通则(2022版)》全面总结食品生产许可工作,针对各地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新要求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简化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程序,严格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要求,夯实了生产者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