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北京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7年3月1日至4月30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对北京大学党委进行专项巡视。2017年6月9日,中央巡视组向北京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钉钉子精神坚决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最重大最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强化标杆意识,努力成为巡视整改的标杆

  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发人深省;提出的整改意见,指导性、针对性很强。这是对北大党委和全体党员的一次深刻教育,也是鞭策和激励,为北大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契机和动力。对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北大党委完全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全面整改,共确定41个专项整改任务,并细化为362条具体举措。

  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中心和“五四”运动的策源地,作为中国最早传播马克思主义和民主科学思想的发祥地,作为中国共产党最早的活动基地,北京大学为民族的振兴和解放、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起到了重要的先锋作用。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传统在这里生生不息、代代相传。北大党委要继承和弘扬光荣传统,不仅要进一步加快“双一流”建设、当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排头兵,更要坚决落实中央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肩负起崇高使命和责任,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成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面旗帜,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坚决抓好整改,确保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北大落地生根。

  在两个月的整改工作中,北大党委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最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深刻反思、认真总结,坚决纠正、纠错、纠偏,坚决做到不推、不拖、不虚,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党委正按照中央要求,牢固树立标杆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盯住问题勇于担当,把巡视整改作为铸魂工程、强身工程、清洁工程、筑基工程,抓细节、抓具体,抓长期、抓常态,抓严格、抓实效,以逐项整改求实效达到整体整改见实效,努力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方面做出表率,在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方面做出表率,在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方面做出表率,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做出表率,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做出表率,在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双一流”建设方面做出表率,成为巡视整改的标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标杆。

  (一)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上做标杆

  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北大党委立即召开党委常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第十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究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的要求上来。6月28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巡视31所中管高校党委情况的专题报告》,习近平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北大党委迅速组织学习传达,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在整改工作中,北大党委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切实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管好意识形态阵地,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北大落到实处。

  巡视期间,北大召开了巡视动员大会、警示教育大会和反馈情况大会,会议的规模、人员范围是近年来最大的,影响深远。北大党委注意巩固、深化这几次大会取得的教育效果,在全校党员中进行深入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经过广泛动员、凝聚共识,北大党委深刻认识到:我们要创建的世界一流大学,是扎根中国大地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必须高举旗帜、不忘初心、把准航向、守住根本,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必须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这是中国高校最鲜明的特色,也是最重要的政治优势,没有一流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就不可能建成中国特色的一流大学,这是方向性、原则性问题,决不能动摇和偏离。

  (二)扎实制定巡视整改方案,构建学校和院系齐心协力抓整改的工作格局,在全面从严治党治校上做标杆

  5月31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北京大学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15次、办公室工作会议13次。领导小组之下又设立了15个专项工作组,各明确一个职能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协调相关整改工作。

  反馈会后,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直面问题、逐项梳理,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从“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改进和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保障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校”三个方面确定了41个专项任务,并细化为362条具体举措,每项任务都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建设成果,扎紧制度的笼子,共新制订规章73项,修订现有规章42项。

  在制定学校整体整改方案的基础上,北大党委针对教育基金会、基建工程、科研经费、合作办医、招生、后勤等重点领域,责成各相关单位严格进行自查,制定专项整改方案,从严从实加强相关领域的管理,坚决杜绝管理上的“宽、松、软”。

  院系是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最前沿阵地。北大党委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带头做、层层抓落实。学校党委6月9日召开基层党委负责人会议部署整改工作,推动整改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7月14日,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中期推进会,全面部署基层党委整改落实工作。各基层党委按照要求,针对巡视反馈意见,重点聚焦十五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列出本单位的问题清单,突出围绕重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扎实推动整改落实,在担负政治责任上做标杆

  党委书记坚决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巡视整改作为头等重要的政治任务,统管巡视整改工作,同时牵头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抓民生促和谐等方面抓整改、抓落实。校长主动牵头多项整改任务,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推进会,抓住推进本部与医学部深度融合、加强校园空间秩序管理等问题深化整改。常务副书记于鸿君、副书记、纪委书记安钰峰具体负责日常整改落实工作,校党委常委会的其他同志也都主动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并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

  北大党委与中央党校合作,在中央党校连续举办两期专题培训班,对全校基层党委书记、院长(系主任)和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巡视反馈意见、从严从实抓整改的政治责任,激发了各院系各单位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校党委还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坚持“两督两查”,即督进度督成效,查责任查作风,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了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两个月来的每一次校党委常委会都把整改作为重要议题进行研究,校领导班子成员一起学习中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盯住问题不放,推动整改工作每天都有进展。7月4日,校党委召开第一次整改工作中期汇报会;7月20日,召开第二次整改落实工作推进情况汇报会,各项整改任务牵头单位的负责同志再一次逐项汇报整改进展,并从中进一步总结提炼出了300多项具体改革举措和制度建设任务,一条一条狠抓落实。

  (四)把巡视成果、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学校工作的强大动力,在立德树人、推动改革发展上做标杆

  北大党委坚持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大力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构建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的教育教学体系,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我们始终牢记,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只有培养出一流人才的高校,才能够成为世界一流大学。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归根到底,必须牢牢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把立德树人作为一切工作的中心环节,真正解决好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

  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加快“双一流”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加快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学术科研体系改革、人事制度改革、治理结构改革、资源调配体系改革等重点工作,全力推进综合改革和依法治校,当好教育改革排头兵。按照巡视反馈意见,对照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有关要求,对《北京大学章程》和《北京大学综合改革方案》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并将按程序审议,报教育部审核备案。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科学制定了“双一流”建设方案。

  坚持把抓整改工作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根本政治保障。

  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重大政治问题上坚定立场,旗帜鲜明,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2017年7月11日,北大党委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埋头苦干,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北大党委明确提出,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决不容许有半点含糊,必须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委要带头整改、从自身改起,各相关部门、院系要继续进行深入清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并坚决进行整改,在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彻底堵住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各院系党委要在9月15日之前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改善北大的政治生态,加强党风、校风建设,让北大风清气正,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2.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和视察北大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014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发表重要讲话,为学校加快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指明了前进方向,为我们早日实现几代北大人的梦想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和有力思想武器。2016年12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重大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北大党委坚决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学校党委系统总结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大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形成报告上报中央有关部门。目前,明确整改时限的各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对于需要中长期解决的问题,学校已将其全部列入重点督查督办清单,长期坚持不懈抓好抓实。

  北大党委审议通过了《北京大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分解方案》,从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教书育人、科研育人、管理育人、学生工作、宣传思想工作、人事人才与师德师风建设、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设等十个领域扎实推进。目前,北大党委已起草了进一步加强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筹备召开全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

  为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我校先后召开了近40场各类代表座谈会。2017年3月27日至4月21日,校党委连续召开了五场交流会,全校各院系、各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一起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了经验,进一步推动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目前,全校119个院系、职能部门、直属和附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已开展过专门学习活动,共计召开会议401次。学校新闻网开辟了学习专栏,目前共计发布新闻稿55篇。有关贯彻落实的工作情况已形成43期工作简报。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学校、院系两级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学校素质教育委员会、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等工作平台建设。创新学生工作体制机制和方法,建立学生事务联席会议机制,完善院系学生事务与教学科研管理协同机制。

  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大力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推动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2018年9月前完成60-80门高质量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发布《北京大学关于加强通识课程建设的意见》及配套的建设办法和评审标准,将通识核心课作为院系教学工作评价的重要指标。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持续开展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危机干预系统。研究成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门机构。构建以团委为核心和枢纽,以学生会组织为主体,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手臂,引领学生践行并养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心双环”组织格局。

  重视课堂教学工作。制定具体的课堂讲授纪律管理办法。构建多元主体的全过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不定期督查巡视,及时发现和掌握违反课堂讲授纪律的情况。推行新教学评估系统、教学质量状态系统,实现院系教学质量和状态的实时展示、及时反馈。梳理教学质量核心数据指标,建立学期和年度教学质量数据报告制度。修订《北京大学教师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北京大学教学科研职位招聘与晋升工作细则》,制定《北京大学“教学卓越奖”评选办法》,激励和规范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投入。2017年底前,完成《北京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修订,建立研究生导师责任体系,完善导师上岗培训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强化问责机制。

  发挥制度导向作用。修订了《北京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北京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北京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拟编制《学生手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修订《北京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北京大学奖学金评审条例》等规章制度。按照教学50%、科研30%、管理20%的评估权重,加强院系绩效评估。制定院系学生工作关键绩效指标考核评价体系,突出立德树人任务落实情况。

  4.聚焦主责主业,加强校风学风建设

  在编制《北京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中,明确要求全校整体学科布局、各学科的规划、资源配置须聚焦主责主业。从校园空间规划管理、资源配置机制等方面入手,摸清学校管理中偏离核心任务的主要问题,进一步确保将核心资源集中到服务师生、服务教学科研主业上来。

  在校园空间规划管理方面,加强对教学科研主业的支撑力度。在2017年底前,完成公用房出租统一归口管理,完善授权审批机制、收入分配机制及监督制约机制。计划在2017年底前拆除主校园区及周边园区2万平方米违章建筑,改善校园环境。逐步收回校内和周边产业用房,用于教学科研主业。目前已收回畅春园60号楼、南门地下室、资源东楼、资源大厦等近8000平方米产业用房,2017年底将收回产业用房近1万平方米等。制定校内会议场馆管理办法,改革会议场馆管理模式,2017年底前启用会议场馆开放共享信息平台。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学校公共空间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共空间管理,改进公共教学楼管理与服务、提高教学楼宇服务水平,继续推进继续教育向校外转移工作、回归校园教学育人科研育人的主业,完善有关规定,加强和改进对体育场馆的统一管理,将有限的资源全部用于保障师生教学科研和学习生活,维护文明、安静、和谐的校园环境。

  在资源配置机制方面,以教学科研事业为指引,完善学校资源分配体系。加强预算管理和预算审核,优化财务战略规划和年度预算安排。针对部分单位在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方面存在偏离学科建设目标、预算不明确、执行偏离主业方向等问题,将于2017年底前出台“引导专项”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等经费管理办法,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

  针对部分院系和教师存在的“精力外流”问题,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和惩处办法,引导院系和教师将更多精力放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核心业务上来。学校已于2016年制定了《北京大学教研系列教师校外兼职管理试行办法》,并确保狠抓落实。

  以执行完善《北京大学教师手册》、编制《学生手册》为抓手,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约束,突出价值引领。通过“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教育管理和纪律约束,推进教师队伍思想道德和学风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明确了学校、学部、院系三级教学管理组织和机构的责任,建立层层负责的教学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在教学工作中的审议、评议、指导和咨询职能;强化学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在协调和指导学部内教学工作、推动跨学科人才培养工作中的职能;建立健全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强化院系教学委员会在教师聘任和评估晋升方面的审议权。通过学校新闻网、校报、官方微博等渠道,宣传报道优秀师风学风代表人物和事迹,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5.加快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工作

  认真总结、细致梳理现行综合改革方案中45条改革措施的推进情况,形成台账清单。针对推进迟缓的工作,深挖根源、分析原因,形成了《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加快综合改革的若干任务》,聚焦11项重点任务,与学校各项重大中心任务深度融合,2017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立即启动,加快工作进度、加大改革力度。

  根据新形势新情况,聚焦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启动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的修订工作,已形成《北京大学综合改革方案(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将于2017年学校领导班子暑期战略研讨会上进行研究,并于2017年秋季学期完成相关审议程序,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完善综合改革工作的督查督办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院系定期向学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汇报推进情况,尤其是加强重点改革任务的专项督查,严把工作进度。

  6.整顿“天价班”以及继续教育招生管理混乱问题

  对2014年8月至2017年6月立项的、学员付费10万元以上的52个社会招生培训项目进行深入排查。经核查,已开班和已结业项目均无领导干部参加。对存在办高价班、招生管理混乱的学院进行严肃批评,责令其限期清理整顿。

  针对学校继续教育中存在的偏离主责主业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招生秩序,切实维护学校的办学质量与声誉。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人员人事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办学单位分管领导切实履行岗位职责,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人员须为北京大学全职工作人员并在继续教育部备案。同时,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不得持有或间接持有教育培训机构股份,不得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兼职于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或从事本单位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以外的教育培训类活动。发布《关于非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单位建立招生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办学单位认真梳理招生管理程序,并建立非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管理制度,涵盖委托办学招生和面向社会办学招生两种形式。定期开展继续教育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宣传解读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要求,分析违规案例及风险点,强化政治意识、法制意识、纪律意识、服务意识。

  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北京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以办学单位名义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严禁与任何社会机构开展合作招生。建立定期巡查制度,通过自查与信访举报等多种渠道查找违规宣传和招生问题,及时叫停违规项目,向社会公示假冒北京大学名义开展招生宣传的网站。自2018年起,全面停止校本部网络学历教育、夜大学和自学考试招生,稳步做好学历继续教育收尾工作。引入专家力量,筹备建立校级继续教育督导团队和督导机制。完善非学历继续教育联合调查与清理整治工作机制,加强对继续教育办学行为的监管。

  7.集中整治虚体研究机构管理问题

  针对人文社科虚体研究机构的问题,立即清理违规设立的机构。经初步核查,目前学校登记在册的人文社科类虚体研究机构共计276个。同时,发现27个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建立的虚体机构。已着手对这些机构进行整改:撤销27个未经学校批准建立的机构;撤销2个无正常学术活动或与挂靠单位中心任务无关的机构;变更4个机构的挂靠单位,以理顺管理职责;变更10个机构的负责人,促进机构领导班子的正常换届。

  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修订《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并经7月12日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该《办法》重点修改了严格规范管理的关键性内容: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年检制度,对研究机构的人员、经费、科研、是否有违规活动等情况进行常规性检查;明确虚体机构负责人任期制度,研究机构的负责人由我校在职人员担任,同一人员只能担任一个研究机构的负责人,情况特殊的,须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严格虚体中心研究人员聘用审批要求和程序,研究机构如需聘请校外人员担任兼职研究员、副研究员,应基于研究需要,采取慎重态度,挂靠单位应严格把关,经学术委员会通过和党政联席会同意后,送社科部审查,报主管校长审批;对虚体中心日常的学术活动加强管理,研究机构和挂靠单位开展日常自我管理与监督,发现违规问题应向社科部通报并视情况对外发布相关声明;社科部通过年检和开展评估工作,对不合格者依照程序进行整顿甚至撤销;明确退出和撤销要求,严格管理;机构信息在学校和各院系网站公开;研究机构名称作统一要求,研究机构一般冠名为“北京大学××研究中心/所”,除学校特殊批准以外,不允许使用其他称谓;研究机构日常建设和管理工作依托挂靠单位进行;禁止办学,研究机构不得以北京大学或该机构的名义举办或参与任何形式的经营性活动和办学活动。

  针对理工科虚体科研机构问题,7月12日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大学理工科虚体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依据《暂行办法》和党委常委会的意见,科研部对80个虚体机构进行了一轮梳理,逐个与院系领导或虚体中心负责人进行了联系和讨论,制定了处理方案:拟保留26个符合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机构;明确取消10个机构;拟合并5个属于相近方向重复建设的,或活跃程度不高的机构;拟整改23个机构;拟脱钩3个不属于“研究机构”的机构;将2个与企业合建的机构转至科技开发部管理;对10个成立不满3年的待评议机构,满3年后立即展开评议;1个机构待议。

  建立理工科虚体机构建设的长效机制。虚体机构的设立要发挥院系把第一道关的作用,院系行政及学术委员会依据《暂行办法》对虚体机构的设立条件给出具体评估意见;加强虚体机构的日常运行管理,重点是年报和重要事项变更的管理;建立协同管理机制:考虑到虚体机构的功能定位以及理工科与医学领域交叉的普遍性,增补学科办副主任、医学部科研处处长为理工科工作委员会成员;科研部将进一步发挥引导和支撑作用。

  (二)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和话语权

  8. 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

  巡视整改期间,学校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加强马克思主义学科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党委牵头成立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人才队伍建设委员会,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学科队伍建设问题,加大培养力度、吸引高层次理论研究人才和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学人才,进一步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人才培养模式,造就一支真信马克思主义、功底深厚的教研队伍;每年向马克思主义学院拨付不低于500万元的建设经费,并按照中宣部给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资助额度的50%设立配套资金;继续实施“领航计划”,支持推进“六马工程”,全面提升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水平;重视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教学科研,深入研究世界经济和我国经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创新发展贡献中国智慧;继续办好世界马克思主义大会,汇聚世界各国的顶尖学者来探讨马克思主义、中国道路和人类文明发展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学院在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上的学术优势和教学优势,积极承担学校各院系组织的政治学习活动授课任务。

  全面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校内合聘、校外双聘制度,研究设立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系列、建立师资博士后制度,把全校优质师资和教学资源调动起来,形成全校合力;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教学团队建设。

  全面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进一步改进思政课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教学内容和方式方法,推动教学方法和手段创新。完善学校领导和院系领导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制度,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选课指导。建立多层次课程体系,建设网络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加强实践育人基地建设、丰富实践教学,研究学生实践活动学分化实施方案。选聘优秀任课教师,集中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文化与民族复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专题研究。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纳入到课程教学和课堂讲授中。改进课程考核方式,设置思想政治理论课助教岗位,立项支持教学辅助材料和教学参考书编写,完善课程综合评价体系。

  探索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丰富课程设置、创新授课形式。组织研究生阅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中国共产党重要文献,通过研讨、提交听课报告、撰写课程论文等形式提高学习效果。

  2017年秋季起,开设系统性的面向全体境外学生的全校性中国国情、形势与政策等公共必修课,通过中、英文授课,满足境外学生的知识需求。

  9. 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体系,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话语权

  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等各类课程价值观培育能力,开设科学精神与学科素养通选课程。把专业教育和通识教育结合起来,开展跨专业选修课程,培养学生科学精神、开阔学术视野、树立文化自信、增强理论自觉。开设“学术道德规范与科技写作”“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等课程,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全过程。

  发挥制度的价值导向功能。2017年8月制定并启动《北京大学学生工作系统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方案》,完善以理想信念教育、核心价值观培育、网络文化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资助育人、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指导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内容体系。制定《北京大学院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关键绩效指标考核体系》,抓住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载体和关键环节,提出量化考核指标、形成明确导向。修订《北京大学“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专项教育计划》,重点加强新生入学教育特别是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包括强化研究生新生“大学第一课”,加强党史校史、校园文化、大学精神和学术传统教育。研究修订《北京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北京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北京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例》。《北京大学助教管理制度》已发布实施。

  提升教师队伍和辅导员队伍价值观培育能力。修订《北京大学教师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北京大学研究生导师职责》等规章制度。每年选拔不少于5位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曾经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北京大学学术类创新奖的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生担任专职辅导员。首批5位专职辅导员已于2017年7月到岗。建立带班辅导员和住宿辅导员制度,制定发布《北京大学学生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明确从2017年9月起设置带班辅导员和住宿辅导员岗位,聘任优秀学生兼职担任辅导员,将新增约500名学生辅导员。强化辅导员考核和培训,2017年9月制定《北京大学辅导员关键绩效指标考核评价办法》,强化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意识形态理论与实务、深度辅导技能方法培训。2017年10月设立辅导员研究室。2017年8月完成《班主任工作手册》编制工作,并对新生班主任进行集中培训;2017年9月起,按照专任教师担任班主任、同时配备专职或兼职辅导员的思路,构建班主任和辅导员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的工作格局。

  强化共青团改革。制定《北京大学共青团改革与青年发展实施方案》《北京大学共青团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建设专职、兼职、挂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坚持“回归教育本质、服务青年需求、提升引领水平”理念,设立“高君宇奖”,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10. 加强党史国史、国情民情和北京大学革命传统教育,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

  开展针对教师和学生的思想动态调查,综合运用座谈、问卷、访谈的方法,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为导向设计有针对性的问题、选择有代表性的样本,形成调查报告。

  以北大校史课程为抓手创新党史国史、国情民情教育体系和工作体系。通过北大校史课程串起中国近现代史上的重要时间节点,集中阐释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必然性,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课程设为北大思政课系列选修课,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筹备,作为思政课的必要补充,纳入思政课选修计划。

  坚持实践育人理念,探索建立师生共同参与社会实践的平台和机制。校团委已经制定相应的社会实践工作方案,以社会实践为大课堂,引导广大学生和青年教师,认识和了解国情社情,在社会实践中提升认同,在了解国情民意中增长才干。开展专项规划调研落实“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现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的紧密对接。

  完善干部、教师、党员培训体系。组织干部学习党史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在北京大学自主搭建的干部在线学习平台上线相关课程,供校内处级干部在线学习。与延安干部学院、江西干部学院、遵义干部学院、焦裕禄干部学院、红旗渠干部学院等多所干部学院建立校外干部教育培训实践基地关系,将校内主体班次中的一个学习阶段与地方干部学院特色教学相结合,定制国情国策教育专题课程。

  结合120周年校庆工作,利用好北大的党史校史资源,编写融入北大校情的思想政治教育教材,对校史馆展览进行改陈,抓紧筹备百年校史展和今日北大展,创作音乐剧《大钊先生》,用北大百余年来爱国进步的历史、学习研究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北大人跟党走的历史教育、引导师生。

  11.对教师考核聘用严格把关,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修订《北京大学教学科研职位分系列管理规定(试行)》及配套制度,在人员应聘基本条件中强调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由主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牵头成立专门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院系党委对拟聘任教学科研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察专项报告,严格把关、细致考察,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再由学校相关人才评审小组进行学术考察,切实把政治关、师德关摆在首位。

  修订教师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综合评价、专项岗位聘任考核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严格教师职称评审的相关程序与环节。在年度考核和职称聘任中,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首要内容和前提,由纪委、教师工作部及组织部、宣传部、人事部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与院系党委共同对候选人的师德师风、政治素质、政治态度和品德作风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估,坚决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并要求二级单位党委提交教师师德考核情况的专项报告,且职称评审结果需增加向学校党委报告环节。

  完善教师培训体系。修订《北京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每年举行新遴选研究生导师培训。在新教师岗前培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中,加强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专题内容。针对青年人才,增设“青年人才国情研修班”。

  继续开展向王选、孟二冬、李小凡等师德先进人物学习活动,积极发掘北大教师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12.构建中国特色学术话语体系和评价体系

  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繁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为繁荣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贡献北大智慧;围绕党和国家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加强顶层设计,鼓励教师专心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推出高质量的成果。加强基础学科与交叉学科建设,重视发展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保持北大基础学科优势,通过平台建设,促进学科间的交叉融合,实现重点领域的突破;加快北大区域与国别研究院建设,整合全校相关资源,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构筑跨学科、多层次、点面结合、重点突出,具有中国特色、国际视野、世界一流水准的区域与国别研究体系;继续办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以“涵育学术、激活思想”为宗旨,促进海内外学者的深度交流,推动跨学科合作,通过高端人才的汇聚与连接,探索人文社会学科的基本原理及前沿领域;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以《儒藏》、“海外汉籍善本整理与研究”、《中国经学史》、早期儒家道家/西北边疆地区/丝绸之路出土文献研究等重大工程为抓手,继续做好传统文化典籍的整理、发掘工作,全面梳理和阐释传统文化的价值体系,为中华文化的传承与复兴,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阐释与弘扬,提供思想资源和理论支撑。

  加强智库的建设与管理。拟建立智库中心管理办公室,加强智库统筹建设与管理的顶层设计。继续加大对国家发展研究院、新结构经济学研究中心、国际战略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一带一路”研究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中心等重要智库支持,强化与地方党政机关以及民间机构的深度合作,积极服务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等国家重大战略,推动智库在重大现实与理论研究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建立中国特色的学术概念和话语体系。

  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评价体系建设。在哲学社会科学等学科人才的评价中,继续坚持以我为主,正确处理好中国特色、北大特点与世界一流的关系。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学术评价标准和体系,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进一步完善代表作制度,加强质量第一的评价导向,代表作不限核心期刊。尊重不同学科特点,充分发挥同行评价作用,正确对待引文数据在科研评价中的作用,摒弃简单以出版社和刊物的不同来判断研究成果质量的做法。科学设置评价周期,进一步完善奖项评审制度。加强和完善对应用类成果,特别是决策咨询/智库类成果的评价标准建设,注重实际应用价值在成果评价过程中的作用。

  13.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鼓励师生汇聚正能量、唱响好声音,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制定《北京大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用政治责任引领政治工作,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双周例会制度,把工作落细落实。

  三、改进和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保障作用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培育良好政治文化

  14.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发挥班子成员“关键少数”作用

  党委书记、校长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把全部精力集中在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上。修订完善有关领导干部兼职的规章制度,坚决清理各类违规兼职,要求领导干部自觉树立职业精神,强化职业意识,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工作。

  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从学校党委履行管党治党、管校治校主体责任中所秉持的基本价值、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基本要求等层面上进行系统梳理,对党委常委提出了“五带头”的明确要求。

  加强学校领导班子的理想信念教育。将学校领导班子的学习教育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委宣传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等部门制定了“校级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党规的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加强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落实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责任担当等方面将中央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落实落细。配合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做好班子的选配、管理(社会兼职、出国境、个人事项报告)、监督、考核等各项工作。将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校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日常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制度汇编成册,为校领导学习和掌握有关制度、规定提供参考。

  15.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组织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党章党规党纪的贯彻落实。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二级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等各项工作中。对标中央要求,排查制度漏洞,完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规章制度体系。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

  把党章党规党纪融入校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工作中,持续推动校领导班子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绘制“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图,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内容,要求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必须对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代表学校,与党风廉政建设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中共北京大学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谈话谈心制度。明确每年至少举行1次校领导班子述责述廉会议,班子成员均按时向上级党组织提交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16.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学校领导班子整体功能

  通过常委会、全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等关于民主集中制相关规定的学习。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深入学习领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把握加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丰富内涵和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需要提交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决策程序。

  通过制度建设,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性。健全保障《准则》《条例》有效实施的配套制度体系。研究起草《中共北京大学委员会工作规则》。

  17.发挥党委集体领导作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认真梳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通过修订《北京大学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和标准。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探索建立学校领导班子决策执行、考核监督、决策失误纠错改正、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进一步加强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决策事项信息已通过《北京大学党政信息》面向学校中层正职公开。加强对学校二级单位决策制度体系建设的规范指导和监督检查。已汇编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逐一提出修改意见,进行反馈,没有提交相关制度的,限期整改。

  对照中央最新文件精神,修订《北京大学党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北京大学校长办公会工作规则》,制定《北京大学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会务工作规程》。对学校目前的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组织工作进行梳理,划分出议题申报、议题审批与汇总、会场准备、会议记录、纪要整理、形成书面决策、决策督促执行等具体工作环节,并对每个环节的组织工作提出具体规定。在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整理方面,明晰相关人员安全、准确、全面记录的责任,明确专机专用,确保信息安全的责任。针对巡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着重对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的议题安排进行研究,对各类议题的上会程序作出规定,明确在议题预审过程中主责部门、分管领导、党办校办、书记校长对议题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的责任和分工。涉及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阵地建设、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重大评价评奖等事项的议题都必须提交党委常委会或全委会研究决定。

  通过完善制度,进一步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党委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对高校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有效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的全面领导作用。

  18.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组织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建立常态化的民主生活会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不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改进完善民主生活会召开方式。加大民主互动的力度,进一步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完善质量考评制度,使民主生活会开得高效务实、富有活力。营造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达到增强党性、提高认识、加强监督、增进团结的目的。

  19.进一步健全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决策制度

  2015年10月,学校已按程序对《北京大学章程》第三十九条进行了修订,明确党政联席会是院系决策机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目前,修订后的《北京大学章程》已经上报教育部,经教育部核准后,立即在学校主页、北大信息公开网公布修订后的《北京大学章程》。

  修订完善《关于北京大学院(系)党政领导班子职责及工作规则的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院系党政班子的职责、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班子成员分工和工作关系准则等,筑牢发挥院系党委作用的制度基础。

  通过日常抽查党政联席会纪要、年度考核、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等加强对院系党政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规范院系党政班子决策行为,保证院系党委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二)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增强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

  20.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院系党委书记队伍建设

  加强学校党委对党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调整了北京大学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推进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党建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党委常委会、每周书记办公会、基层党委书记月度会的作用。坚持制定《北京大学党的建设五年工作规划》,以五年为周期,研究北大党的建设总体目标、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

  狠抓党建责任制落实,严格党内评议考核。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落实,学校领导班子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党政同责的责任清单,保证领导班子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院系党委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院系领导班子主动支持基层党建工作。强化责任考核,把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作为重要抓手,完善校、院、党支部三级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考核指标包括党委班子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发展党员、党支部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督促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2017年9月前制定出台《北京大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办法》。

  加强院系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关,进一步选好配强院系党委书记、党委班子和院长(系主任),积极稳妥探索实施党政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对院系党委书记加强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能力素质。每年定期举办党委书记专题培训班、研讨班、交流会。研究制定《北京大学加强基层党委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院系党委的职责、党委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明晰基层党委书记的职责、任务以及考核要求等,筑牢发挥院系党委作用的制度基础。

  21.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重点抓好支部书记队伍建设

  发挥校、院系两级党委作用,加强对党支部的管理指导。每位校领导直接联系一个党支部,院系党委委员每人联系一个党支部。院系党委会保证每月召开一次。

  抓好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教师党支部书记配备。按照“双带头人”标准,注重从学科带头人、教学科研管理骨干中选拔优秀党员担任支书。进一步加强党支部书记特别是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培养培训。将教师党支部书记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后备干部的重要平台,通过培训、挂职、出国访问等方式,提供锻炼和发展的机会。

  22.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换届选举制度

  已经对全校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制订换届工作计划。截至中央巡视时,共有19家基层党组织到届未换届;还有一些党组织虽然已经换届,但换届不及时。逐个对其未及时换届原因进行了分析。

  其中1家单位已经完成了换届。剩余18家单位将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分批次进行换届。

  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制度,建立按时换届长效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做好规划;敢于、善于破解难题。

  23.加强特殊性质机构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覆盖

  对在学校综合改革、办学体制创新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机构的运行情况进行排查,纳入学校党组织的有效管理。

  责令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党委对北大软件工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党建工作尤其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调查,严肃追责。分管校领导亲自联系、学院党委书记直接指导北大软件工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明确每月学习教育时间、具体内容和开展形式。目前,正按照安排在开展学习教育。

  24.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研究制定《北京大学关于进一步保证和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的意见》。强调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对组织生活的作用、意义、次数、内容、形式以及检查督导等进行详细规定。

  把“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作为难点项目进行专门攻关,在政策、时间、经费、平台等四个方面构建系统科学的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保障体系。

  加强党员骨干培训。定期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每年召开党支部书记大会。2017年下半年完成对学生和教工党支部书记的系统培训。

  (三)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强化制度意识和规矩意识

  25.对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专项整改

  8月2日,学校党委专门召开了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学校党委书记带头,党政班子成员主动担责、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开门见山、畅所欲言,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委组织部也作了深刻检讨。

  针对违规提拔任用干部的问题,已免去8位校长助理和10位“三长”(教务长、总务长、秘书长)副职的相关职务。

  针对机构编制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学校已成立“三定”工作领导小组,系统梳理了党政管理部门领导班子现有岗位职数和岗位职责、校属学术实体机构基本数据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机构分类管理的相关制度。拟将学术事业规划委员会调整为机构编制委员会,初步拟定了《北京大学机构编制委员会规程》。

  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5月以来,对新提拔和转任重要岗位的干部,均已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原则和民主推荐、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并通过干部人事小组会、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策。已明确学校中层干部任用事项均须经过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将尽快研究制定我校聘任制干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北京大学党委常委会工作规则》,明确党委常委会应出席人数未超过三分之二时,干部任免不上会。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已严格规范公示程序,考察人选公示和任职公示已分别进行。

  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已制定《北京大学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办法》《北京大学中层领导人员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管理办法》《北京大学中层领导人员交流轮岗工作暂行办法》、修订《北京大学共青团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严格执行职务、职级的对应,避免“高职低配”的方式任用干部。梳理了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76位干部情况,其中16位干部因职务兼职、兼职改任职等原因不需整改,5月以来通过轮岗交流、换届调整、退岗退休等推动了15位干部流动,其余45位已提出分类施策计划。已安排6位到龄干部退岗。

  针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对未如实报告情形比较严重的几位干部逐一甄别并进行相应处理。今后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试行)》,对漏报瞒报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针对有关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认真反思在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专项清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干部专项审核工作中存在的宽松软问题,将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对2015年11月以来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因私出国(境)的1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责令6人作出检查。已对出生日期认定不准确的个别干部再次核对,依规重新认定其出生日期。5月以来,对所有新上岗干部加强了应知应会政策的专项培训。编写并发放了《领导干部有问必答》《关于领导干部假期出国(境)相关事宜的通知》。加快推进出国(境)管理信息化建设,目前“北京大学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系统”已上线试运行。

  针对个别违纪违法干部处理不到位的问题,学校党委、纪委将进一步增强纪在法前的工作意识,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坚决纠正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四、落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校

  (一)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强化政治担当,狠抓监督执纪问责

  26.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建立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好主管领域业务工作领导和指导责任的同时,必须承担主管领域和分管部门从严治党、从严治校的主体责任。

  明确主体责任,细化责任分解。制定《中共北京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中共北京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明确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正风肃纪、监督管理、支持保障、示范表率等6项责任。

  结合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形成校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单位实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自觉。党委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校领导联系院系基层制度安排,加强对分管领域的直接领导,做到年初安排部署,年中监督促进,年终检查考核。

  做好制度保障、推动长远发展。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督察机制。党委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安排。每年春季学期的第一次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上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检查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新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学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主题的专题学习。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院系和二级单位延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校院(系)两级责任体系,形成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部署、考核、落实、检查的“一岗双责”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制度。2017年5月23日学校党委审议通过了《北京大学纪检监察案件通报办法》,对通报的定义、通报类型和实施主体、通报内容、方式和范围、通报程序和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将严格按照该通报办法的要求,对性质严重的违纪违规案件进行通报,重点通报包括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代表性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甚至顶风违纪的案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其他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

  27.加强纪委力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落实监督责任

  充实纪委办公室监察室人员力量,加速推进在重点领域设立纪检监察机构。建立健全审计与纪检监察部门线索移交机制。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起草《北京大学关于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协作配合的规定》,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部门与审计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整体合力。

  28.加强教职工管理,严明工作纪律

  修订完善《北京大学教师行为规范》《北京大学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北京大学教师违规违纪调查处理办法》《北京大学教师教学工作管理办法》,明确教职工权利义务、行为规范和政治纪律要求。

  完善监管体系,强化监督问责。对教师违背职业道德规范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由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调查和处理。

  完善教育体系,加强培训力度。系统开展《宪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以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解读、《北大章程》解读、《过程育人和管理育人》等课程学习;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在新教师岗前培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中设立《教师行为规范》《师德师风典范宣讲》《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等课程板块。

  29.认真调查核实有关问题,严格依规办理

  按照巡视反馈意见,学校党委强化政治担当,对学校存在的问题努力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严肃调查和处理巡视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

  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资产购置预算管理要求,进一步梳理校内大额经费管理使用决策的相关规章制度,查找并填补制度缺漏,持续硬化制度约束。

  30.从严从实加强学校管理,进一步推动校本部与医学部深度融合

  学校专门成立校本部与医学部深度融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校长牵头成立专项工作机构,制定具体推进工作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已形成《推动校本部与医学部深度融合工作方案》,明确了深度融合的思路与原则、问题与任务。融合将遵循医学发展规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的精神,在医学部运行保持相对独立的前提下,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学科交叉,促进医教研更加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干部、教师和学生的合理有序流动,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北大医学更好更快发展。

  (二)加大对校办企业和所属医院等管理力度,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31.对校办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切实维护北大声誉

  学校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部要求,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保值增值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动校办企业改制,积极申请作为深化改革的试点,探索完善新的模式。

  制定校办企业战略调整方案。通过梳理下属企业、调整管理架构,彻底解决层级过多、链条过长、主业不清晰或偏离初衷的问题。

  清理企业办学。制定校办企业举办教育及培训机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所属企业必须按照学校要求在3-5年内限期完成清理整顿工作。违规或逾期未能完成清理整顿工作的所属企业,北京大学将根据协定,对所属企业及相关负责人追究责任,并通过法律途径切实维护北京大学和北大校办企业的声誉及权益。

  32.加强学校党委对校办企业的领导,完善校办企业监管体系

  积极健全校办企业管理制度体系。努力完善校办企业“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进一步明确校办企业需要在常委会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建立健全校办企业定期向学校党委汇报重大事项制度。

  完善学校对下属企业的监管制度体系。规范董、监事派出并建立考核制度,在原有基础上,建立新的资产公司董、监事派出制度,新制度对董、监事的派出人数、任职要求、选聘方式及流程、工作机制、监督与考核方式、履职待遇都作了原则规定;建立控股企业预决算及业绩考核制度,对控股公司预算管理原则、预算组织结构、预算编制、预算调整、预算分析、绩效考核、财务决算都做了原则规定,并明确了资产公司要与下属公司签署经营管理责任书,经营管理责任书应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期限、绩效过程控制、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薪酬及奖惩等事项;建立审计制度,对审计范围、审计目标、审计程序、审计机构选择、审计后整改都做了原则规定。

  33.着力加强校办企业党建工作

  发挥党委政治引领作用,加强企业党建,推进企业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组织专项工作调研,系统梳理校办企业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现状,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2017年9月30日前启动实施《关于加强北京大学校办企业党建工作的整体方案》。

  制定下属企业党组织(含方正集团党委)换届工作方案,完成方正集团党员组织关系调转工作。2017年12月底前完成下属一级控股企业(方正集团等)加强党建工作方案、“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包括公司章程修改和治理结构调整方案)的制订;2017年12月底前制订完成加强产业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意见,明确校办企业党员关系转入、党费收缴、组织建设等方面的要求。

  产业党工委研究探讨下属控股企业党委改选换届问题,准备在方正集团党委进行试点,形成基本工作方案,总的原则是“因企制宜、统一标准、一企一策、平稳推进”,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下属控股企业党组织的换届改选。

  34.完善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机制

  成立专项工作组,多管齐下、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体系,依法依规加强开展监督工作,制定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35.进一步严格对附属医院的管理

  成立北京大学医学部防范附属医院廉政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指导附属医院对相关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完善防控措施。制定《北京大学医学部防范附属医院廉政风险工作方案》,对落实上级制度、医院内部管理制度等要求进行严格自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截至目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人民医院、第三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第六医院等附属医院都已完成《防范廉政风险工作报告》。

  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的管理,医院与各临床、医技科室、职能处室主任(处长)签订《廉政风险责任书》;将耗材管理纳入医院的医疗管理考评体系之中;公示耗占比,降低医疗成本;监管重点耗材,促进理性使用;严控违规使用,保障医疗安全。

  36.对教育基金会、科研经费管理、招生等若干关键领域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对教育基金会、基建工程、科研经费、合作办医、招生、后勤等重点领域,学校党委责成各相关单位严格进行自查,从严比对、查清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坚决杜绝管理上的“宽、松、软”。7月24日,学校党委约谈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就问题排查、整改举措等方面进一步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党委决定,六大重点领域的分管校领导要牵头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深入、全面、彻底进行清理整治,坚决堵住制度漏洞、防范廉政风险、建立长效机制。

  教育基金会方面。重点从6个方面展开整改。第一,严格捐赠来源审核,加强源头风险防控,严格审核捐赠方背景和用途,加强审核流程控制,确保重大资金募捐项目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批准,加强境外捐赠资金管理,制定《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接受境外非政府组织捐赠临时活动备案工作办事指南(试行)》。第二,规范项目全过程执行,全面梳理基金会现有的所有捐赠项目,严格要求每个项目程序完备,严格按照捐赠协议执行,所有捐赠项目设立项目负责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负责按照捐赠协议依法依规组织项目实施,提交经费使用和项目报告;专项清理管理不规范的捐赠项目,对多年未开展活动的项目进行清理,对项目执行与捐赠协议有偏差的项目进行整改。第三,加强二级单位薪酬金管理,二级单位薪酬金发放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发布《关于捐赠款项发放教职工等人员经费所需材料(试行)的有关通知》,明确发放讲席教授津贴、补贴、绩效奖励,纳入单位薪酬管理办法统一管理,明确奖酬金决定机制和标准,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分别报学校财务部和基金会备案。第四,加强投资风险管控,加强投资学习,强化学习意识,提高学习水平;落实投资决策与执行相分离的原则,注重从业务审核、法律合规审核、资金调拨审核三条主线严格把控风险;严格执行关联方回避制度,制定《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投资工作细则》,明确对于可能存在关联交易的投资项目,投资执行机构需在起草投资建议时,以独立的书面文件说明具体情况;明确单个项目投资上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基金会可投资资产市值的10%,分散投资风险;修订《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投资资金调拨管理办法》,进一步强调资金调拨需要同时依据投资决策和有效的合同文本,严格资金调拨流程;增设投资风险控制岗位,增加投资人员配备,加强风险控制力量,完善风险控制机制。第五,严格制度执行,建立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制度学习和培训;建立基金会制度体系定期检查机制,按照《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控制工作手册》,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内控检查。第六,强化学校和理事会对基金会的双重领导,将学校党委常委会听取教育基金会工作汇报的做法制度化,加强学校党委对基金会工作的领导,党委常委会每学期至少听取一次基金会工作汇报并做出决策;加强学校财务对基金会财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建立学校审计室年度审计教育基金会的机制;加强党的建设,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细化落实“两个责任”的任务、目标、要求,明确对落实不力情况的问责措施。

  基建工程领域。健全部门网上信息公开,确保学校基本建设情况公开的及时、准确;完善招标信息公示,将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均在网上公开。改造地下车库,拓展地下空间使用,已实施法学院、光华管理学院、政府管理学院地下停车场连通工程,建成后可提供约189个停车位。起草修订了《北京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北京大学基建工程部施工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防控工作主要集中在规范招投标、工程洽商、工程款支付、工程决算等方面,在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结算阶段等五个阶段对工程造价进行严格管控。

  科研经费领域。制定了国内差旅费、会议费、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经费、人文社科科研经费、国防项目经费、理工科民口科研经费、科技开发技术合作项目及经费等管理办法;制定了加强经费使用和管理、野外考察差旅费管理、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符合科研实际需要的内部报销规定;进一步健全了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建立健全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三级管理责任、大额资金分级审批制度、科研经费支出稽核制度;已上线网上报销、财务系统,与十几个业务系统实现了互联互通,实现了业务审核和资金支付全链条管理、自主研发平台统一收费;加强科研信息公开,出台了《北京大学科研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明确了北京大学科研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部门职责等;完善内控制度,并形成了理工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科研项目、军工科研项目专项整治报告。

  合作办医方面。加强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力度,确保医学部和各医院对规章制度宣传到位、执行有力,对于未执行相关规章制度的医院,由医学部牵头完善规章制度,明确惩罚措施。进一步完善医院对外合作办医管控体系,明确主责部门,全面负责对外合作办医管理,医院层面相关处室具体进行落实,由该处室统一对医院对外合作项目进行归口管理,逐步规范合作行为,对项目进行前期评估、中期督导、后期反馈的全流程规范管理。加强合作前期可行性研究,强化对外合作办医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在医院领导层决策前,需要形成具有数据支撑、前景分析的书面可行性研究报告,供决策时参考借鉴。强化医学部层面对外合作办医备案制度,坚决落实对外合作办医备案制度,已梳理现有对外合作办医的情况,今后每年更新一次,建立合作办医台账及问题隐患清单。坚决执行对外合作办医合同,规范合同模板,明确违约责任,必须经由专业法律人士审核后方可签署,严格合同执行,督促合作医院规范挂牌和按时缴纳合作费用。明确合作办医项目退出机制。

  招生领域。本科生招生方面,加强廉洁教育,下发《招生管理工作廉洁手册》;完善制度建设,出台《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大学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明确自主选拔加分使用规则;推进特殊类型招生测试改革,实行专业测试“考评分离”办法,现场录像、异地评审;加强各类型测试保密要求,要求所有参与自主考试命题的人员签订《北京大学保送生、自主招生、留学生命题保密责任书》《北京大学本科招生考试命题人员保密责任书》;强调廉洁回避制度,要求所有参与自主选拔评审专家签订《廉洁保密回避承诺书》。研究生招生方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快出台《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规定,科学合理分配招生名额,规范考务,严防泄密。进一步加强招生信息公开的力度,全程录音录像,加强监管督查。进一步完善申诉机制,严肃招考纪律,严肃处理招考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

  后勤领域。学校总务部、房地产管理部以及会议中心、餐饮中心、动力中心、公寓服务中心、校园服务中心等单位认真自查自纠,分别形成了专项整改报告。总务部完善了对餐饮中心部分维修及设施更换等工作的管理制度、强化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及更新项目的立项程序的执行、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工程管理相关制度及规定。房地产管理部制定公用房出租管理办法,改组或设立相关领导小组,细化操作流程,建立内部控制机制。会议中心制定会场预订使用和大型活动举办管理制度、严格会场使用和大型活动举办审批手续、加大制度规范落实力度、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和财务制度落实,并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制度。餐饮中心对所有食堂外围环境进行集中整治,未经学校保卫部门批准,不在食堂外围乱设摊点。动力中心建立公共浴室学生监督员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心采购及招标管理制度,强化党总支监督职能。公寓服务中心遵照上级文件,进一步修订完善《北京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校园服务中心开展了管理、财务、用工规范方面的整治。

  (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37.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系统梳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通报,及时处理违规违纪行为。4月14日下午,学校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北京大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13个典型案例。全校领导、干部、师生代表等共一千七百余人参加会议,这是对全校党员的一次深刻的党课教育,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4月19日,学校党委召开“北京大学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做了深刻检查,深入查找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并表示完全拥护中央从严治党的要求、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带头落实“一岗双责”,抓好整改工作,为广大党员树立信心,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认真核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严肃处理违规人员。

  加强管理,制定《北京大学关于国内出差城市间交通费报销管理的补充规定》;加强信息化建设,将出差人员等级、出差地点和出差标准进行自动关联,实现自动控制,以信息化手段优化财务审核流程和内部控制。

  对照“八项规定”“六项禁令”逐条核对,制定、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共计16项。制定了《北京大学公务交往中收受礼品的管理规定》《北京大学接待用餐管理规定》《北京大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修订了《北京大学公用房管理条例》及其细则。以上制度都将于近期完成审议程序开始实施。

  五、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奋力加快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攻坚,巡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整改永远在路上,改革永远在路上。北大党委将继续把巡视整改作为长期的、重大的政治任务,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维护党中央权威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指导办学实践。特别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12月在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2014年5月4日视察北京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着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北大落地生根,在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二)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要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决打赢巡视整改这场攻坚战。要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把每一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坚持分类施策,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中长期解决的问题,要科学制定整改规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紧盯不放、加强督办;对在整改落实工作中不主动、不作为、不投入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厉查处,严肃问责。要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制度的硬约束,加强源头治理,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增强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强化责任担当,构筑促改革抓发展保稳定的强大力量

  要把学校发展方向同我国发展的现实目标和未来方向紧密联系在一起,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紧紧围绕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双一流”建设、综合改革等重点任务,坚持不懈地察实情、出实招、干实事,以更加优质的办学质量和更加突出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成效,当好中国高等教育的排头兵。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勇于担当、敢于负责,面对任务不推诿,面对挑战不退缩,面对矛盾不逃避,在主动攻坚克难中推动学校发展迈上新台阶。要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同破坏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要针对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特点,始终绷紧意识形态安全这根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管理,强化舆论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强化底线思维、问题导向,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坚决履行好维护北大安全稳定的重大职责。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要充分发掘北大光荣革命传统的丰富历史内涵和时代意义,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要健全学校党委常委会抓党建工作机制,发挥党委工作部门职能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积极探索创新,深入研究总结规律,加强对基层院系党建的指导,着力增强党建工作的生机与活力。要认真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切实用纪律和规矩管党治党,把严的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要推进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使党的纪律、规矩、制度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追求,以良好政治文化涵养良好政治生态。加强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着力加强政治能力建设,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全面提升选人用人工作水平,坚决肃清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杜绝违规提拔、“带病提拔”。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强化考核导向,用好问责利器,坚决把压力逐级传导下去,确保全校各级党组织都能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推力。

  (五)坚持以人为本、以师生为本,建成安定团结的模范之地

  落实好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做好统一战线工作、群众工作和学生工作,做好老干部和离退休工作。让广大教师在组织上更有依靠,生活上更安心,工作上更专注,支持教师立足教学科研岗位建功立业,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工作,提升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水平,引导教师与党同心同向同行,为国家和人民的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进家庭片一步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扎实实抓好教学科研中心任务。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教师投身立德树人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教师都能静下心来做学问,都能把心放在学生身上。要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以师生为本,把最主要的资源都用在老师和学生身上。凡是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凡是损害师生利益和北大合法权益的事情,党委都必须高度重视,都必须在第一时间回应并努力提出解决办法。继续整治校园环境、提升周边家属园区管理水平、改善教师人居条件,让师生能够安心工作学习;积极推进校园民生工程,全力改善师生员工和离退休老同志的生活待遇,改善医疗条件,让教师更有尊严感和幸福感。大力提倡同舟共济的精神,师生之间、同事之间、院系之间、学科之间,要互相理解、互相信任、互相包容、互相尊重、互相欣赏,要协调好校内各个群体的关系,使师生的个性与才华得到充分的展示和发挥。要消解躁气、弘扬正气,凝聚和壮大正能量,让大家心情舒畅、人尽其才,保证学校有好的氛围、好的生态。

  北京大学党委将更加脚踏实地、奋发有为,努力做巡视整改的标杆,以优异的成绩、崭新的精神面貌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2751201,010-62751301;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办公楼115室,北京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邮编100871;电子邮箱115@pk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