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学改革研究生培养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将设立“研究生基本奖助金”,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各层次奖助金覆盖面总体将达到80%。根据安排,人大将从明年起试行研究生培养新机制。这是记者从人大研究生院获悉的消息。

  据了解,奖助金将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定一次。分为“特等奖助金”、“全额奖助金”和“半额奖助金”。发放对象为基本学制内在校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不包括各类在职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和攻读专业学位的研究生。

  研一新生初试复试成绩确定奖助金

  根据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对基本奖助金实行评定制。评定依据是研究生入学和在学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表现等。一年级新生由学院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等综合因素,确定研究生获得基本奖助金的等级和标准,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公示。对于二三年级研究生,各学院在充分尊重导师对其学习情况等因素提出综合意见的基础上,对获得资格进行初步评定,确定等级和标准。

  人大研究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实行的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来确定公费生和自费生的做法不合理,研究生培养经费的分配显得效率低下。

  获奖助金须完成“三助”岗位任务

  根据方案,获得基本奖助金的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研究生,应完成一定的助研(助教或助管)工作。导师、主讲教师、助管单位负责人每学年对获得基本奖助金的研究生进行工作考核。人大研究生院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这些办法让研究生加入到导师的科研中去,成为导师的科研助手。

  校方统筹勤工助学金、导师部分科研经费等,以研究生助学金的形式,对从事“三助”工作的人发放一定数额的岗位津贴。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学校设立的助教岗位津贴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低于800元/月(岗位津贴按照10个月计算),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低于500元/月。

  除学校设立的助教、助岗和助研岗位外,学院也可自行确定助教、助岗岗位,其聘用、考核和津贴发放标准由学院参照学校标准自行确定。(记者 郭少峰)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