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为什么来中国学法律

  原标题:他们为什么来中国学法律

  

  二〇一六级博士生、柬埔寨司法部常务国务秘书占索斯威夫人与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教授在学校合影。(学校供图)

  为来中国读博,身为柬埔寨司法部官员的她拒绝了哈佛大学提供的全额奖学金;同样,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官、检察官、高校教师,也纷纷前来“充电”深造,他们不仅看中学校的学科优势,更是以此作为了解中国、了解重庆的窗口……

  据了解,自2016年以来,先后有60多位东盟国家高端法治人才来到西南政法大学攻读国际法与国际关系博士学位。

  是什么吸引了他们的目光?他们为什么选择来重庆的高校学法律?日前,重庆日报记者走进西南政法大学一探究竟。

  中国智库“走出去”的一次尝试

  “李老师,我顺利通过博士论文线上答辩了。在西南政法大学读博的这三年时光,给我留下了毕生难忘的印象,今后我将用我所学推动中国与老挝的法律合作与交流。”12月30日,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教师李冬梅收到了老挝国家司法学院讲师森菲发来的一条信息,满脸的激动和兴奋。

  就在前不久,森菲和另外11名来自柬埔寨、印度尼西亚、缅甸和老挝的法官、检察官及高校教师,参加了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举行的2022届东盟高端法治人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会,为中国的三年博士学习生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这是中国智库‘走出去’的一次尝试。”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张晓君教授介绍,为了高质量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和陆海新通道建设,从2016年开始,作为中国法学会“中国—东盟高端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和“重庆市首批新型智库”的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在全国高校率先创办了东盟高端法治人才博士班项目,协同东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政府部门、司法部门、立法部门、高校或全国性、区域性的法律(法学)组织,招收现任处级及以上官员、律师事务所主任或高校教授到西南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为重庆乃至中国以及东盟各国架设各方沟通的“法治人才桥梁”。

  6年来,已经有柬埔寨、缅甸、印尼、老挝等东盟国家的近30位“学生”顺利通过论文答辩,获得博士学位。

  “希望从中找到可借鉴和学习的经验”

  “选择来西南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一方面是因为我自己有一部分中国血统,更重要的是,这些年来,中国的发展对柬埔寨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双方合作和交流的机会越来越多,我们迫切希望了解中国的制度和法律是怎么撑起整个国家的发展,并从中找到可借鉴和学习的经验。”已经毕业的2016级博士生、柬埔寨司法部常务国务秘书占索斯威夫人,曾两次拒绝哈佛大学的博士项目全额奖学金,最终选择来到西政求学。

  2019级博士生、来自缅甸曼德勒地区法院的法官温文也表达了类似的初衷。“在这里学习,除了能提升法学知识外,还可以了解、体会更多中国治国理政、依法治国、依法治理社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她用极流利的中文称,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推进,两国之间交流合作越来越多,希望自己毕业后能将所学知识运用并发挥到实际工作中,不仅成为服务中方企业和政府的“中国通”,也能为本国的法治进程提供真知灼见。

  “参加此项目的留学生们在各自国家的法治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促进了东盟国家与中国的法治交流与合作。”在张晓君看来,通过实施东盟高端法治人才博士班项目,向其他国家讲述了依法治国的“中国故事”,有效地促进了中国与东盟国家法律法学界的合作交流,也培养了一批知华友华的东盟国家法律人才,共同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同时,通过博士班项目,我们还打造法律研究和咨询平台。”张晓君称,目前,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已先后与柬埔寨司法部共建商事调解中心,与泰国清迈大学法学院、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越南胡志明经济法律大学、印度尼西亚印尼塔努玛那格拉大学、巴基斯坦拉合尔大学、老挝司法部国家政法学院、斯里兰卡探路者基金会等共建了一批“法律咨询中心”。

  “这些机构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境外法律查询服务,调解商贸纠纷,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的企业、商人在该国的投资。他们对中国法治水平的研究,也促进了本国法治的建设完善。”张晓君说。

  未来将在“三个质量”上下功夫

  “根据东盟国家对法律人才的培养需求,我们设计了较为完善的培养体系,专门开设了针对性强的课程,师资力量也是举全校之力。”西南政法大学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托东盟高端法治人才博士班项目,该校将进一步密切与东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更好地推动商事调解中心、法律咨询研究中心和外商投资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深化双方在立法研究领域的合作项目。

  “在人才培养上,我们将在三个‘质量’上下功夫。”张晓君称,第一个是“人”的质量,学员需要由各国司法部、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等司法部门和高校、全国性组织推荐,精准招收确实为所在国法治建设需要的官员、学者和律师,把控好人才质量培养的入门关。

  第二个是做好“学”的质量。在课时设计和上课形式上灵活处理,做好相关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课程及教程开发,继续充实学校师资培养队伍的力量,创新课程体系,提高教学水平,把好教学质量关。

  最后,保证“用”的质量。建立校友联系机制,进一步推动学员回国后学以致用,投身于法治建设,更好的服务两国政治、经贸、文化等交流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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