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国际研讨会”在京举行
□ 会议研讨
□ 本报记者 蒋安杰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研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目标、模式,分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相关经验,在中国政法大学70周年校庆系列活动中,法律硕士学院于5月17日至18日成功举办线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国际研讨会”。来自国内外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和实务部门的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韩国法学专门大学协议会理事长、首尔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院长韩基贞分别致辞,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教授主持。
马怀德指出,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逻辑和核心要义之一。履行好国际责任,推动国际交流合作,亟须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各国法律的涉外法治人才。中国政法大学高度重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开展了一系列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法律硕士学院在承担的首届涉外律师方向学生的选拔和培养工作中取得良好成效,交出了满意答卷。他说,本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国际研讨会”是中国政法大学70周年校庆的重要活动之一,与会专家学者的深入交流和研讨,将优化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制度设计、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教育教学质量,助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的顺利实现。
韩基贞指出,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法律教育不再仅植根于本土或只属于国家层面,而应该实现国际化,因此,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变得非常重要。虽然疫情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各国在学术领域的交流,但在线会议的模式为我们打开了另一种跨国学术交流的可能性。他表示,此次研讨会是非常好的机会,嘉宾可以分享在法律教育和人才培养方面的经验。通过学术交流与合作,各国可以更好地了解彼此的法律基础和法律文化。
研讨会设有“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目标与定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模式与创新”“法学教育国际化的比较与借鉴”“涉外律师研究生的教学与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学生论坛”五个主题论坛。与会嘉宾围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目标、模式与创新等内容,分享了自己的观点和见解。
第一个主题论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目标与定位”由许身健主持。
中国政法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院教授、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会长黄进教授,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莫里茨法学院助理院长特拉·法姆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李燕教授,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利安·蔡斯,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张亮教授,围绕《我们所需要的涉外法治人才》《为国际学生在全球法律就业市场竞争中奠定基础——莫里茨经验》《西部地区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法律教育的国际化:挑战、目标与益处》《如何打造有全球胜任力的涉外法治人才》《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几点思考:法学院能做什么?》等问题,先后作主题发言。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对本阶段的发言作了评议。
第二个主题论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模式与创新”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党委书记韩文生教授主持。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方泉教授、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郑少华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洪冬英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柏峰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丝敏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院长解志勇教授,围绕《跨境法律人才教育的模式与创新》《充分利用中国-上合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养基地,打造“二维一体”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华东政法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报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中外合作教育模式》《涉外法治人才的特色化培养》《探索多层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比较法学的国际化法治人才培养思路》等问题,先后作主题发言。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中方联席院长刘飞教授对本阶段的发言作了点评。
第三个主题论坛“法学教育国际化的比较与借鉴”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副院长刘智慧教授主持。
韩基贞、英国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法学院院长琼·洛格雷教授、孔庆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石静霞、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卢春龙教授,围绕《韩国法学院的现在与未来》《如何学习盎格鲁-撒克逊(普通法系)公司法:20年来的反思》《国际法方向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法大之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要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要处理好三对关系》等问题,先后发言。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吴日焕作了评议。
第二阶段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副院长梁敏研究员主持。
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志强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梅夏英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郭雳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何志鹏教授,刘飞,许身健,围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若干思考》《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困境和出路》《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挑战和应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师资问题》《涉外律师培养的协同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中欧法学院模式》《涉外律师方向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与最佳实践之探索》等问题,先后作主题发言。刘智慧作了评议。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健总结时指出,与会代表对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高度一致。涉外法治人才归根结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体系的组成部分,应以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好本国法知识和理论;涉外法治人才中的“外”,其指向是一个全方位立体化概念,而其重点在于西方国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式应是多样性的;涉外法治人才所服务的领域应跟随中国海外贸易的拓展,延伸到可能的国家和地区,因此外语训练极为重要;应当总结和借鉴近现代以来培养国际化法律人才的有益经验;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不是法学教育的一个专门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整体性的问题,是中国法学教育的国际化问题,根本讲是中国融入世界的程度问题。他希望今后关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探讨能够在国别上更具丰富性和典型代表性,同时应对理论研究进一步提炼,对涉外法学教育改革的实践经验进行实证性的检验。
第四个主题论坛是“涉外律师研究生的教学与培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常保国教授在论坛开幕式上致辞。他通过中国近年人员的国际流动、跨国商务活动、贸易数量、公民与国家海外权益保护需要等方面的最新数据,分析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目前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存在较大短缺,亟须培养一批了解中国国情、具有全球视野、熟练运用外语、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国际谈判的高水平法治人才队伍。由于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周期长、成本高、社会协作依存度强,单纯依靠大学自身力量无法完成,需要借助国际和国内实务部门的众多资源,汇聚多方力量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他希望法律硕士学院集思广益,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