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师范生毕业后不教书 补交费用赔偿违约金
昨日(26日),北京师范大学出台了《2007年免费教育师范生招生简章》:毕业后不履行协议的学生得退还费用,还将赔偿50%的费用作赔偿金。
入学两年可选读“免费”
据介绍,今年北师大采取直接招生与入学后选拔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享受免费教育师范生1050人。该校公布了免费师范生的分省计划,但对重庆并没单独列出计划,进入该校的重庆考生都将在入学两年内,根据学生自愿的原则,参加选拔成为免费教育师范生。
师范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一月内对其资格复审及面试,合格后《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正式生效,新生取得师范生资格,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师范生资格,并按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退费交生源地教育部门
《简章》规定,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或不宜从事教师职业者都将终止协议,毕业后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学生将被视为违约。
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月内,违约生必须一次性向生源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的,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同时,教育行政部门有权公布其不诚信记录。
此外,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未满10年,且未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在离开教育岗位之日,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的当年)每年10%的比例一次性向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摘自:中国网 200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