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简称“石科院”)2021年面向全国计划招收62名硕士研究生,其中计划接收8名左右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择优留院录用。

  二、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石科院接收优秀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博连读)。推免生需来电、来信向研招办索要申请表格并按照要求填报有关材料,并参加面试。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方可申请,申请者须按照教育部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申请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经我院复试合格获取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必须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确认,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者视为放弃录取。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需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石油石化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石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下列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 修完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论文;c.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须知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的考生,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者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根据教育部规定,硕士研究生报考(包括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报名所有程序和要求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网上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市、区)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者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4.报考我院且在北京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选择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报名点报名。

  5.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号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考生只有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才有效。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下载打印《准考证》。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要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