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美术等级考试
全国美术等级考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社会艺术协会主办的考试,也是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在规范的操作程序下,通过统一的评判标准对参加考级人员的美术水平进行评比、认定的一种测评方式,是检验教学质量和学习成果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普及社会艺术教育的一种重要手段。
考试科目
01、山 水
02、人 物
03、花 鸟
04、水 粉
05、水 彩
06、油 画
07、漫 画
08、素 描
09、速 写
10、篆 刻
11、软笔书法
12、硬笔书法
报考条件
美术考级的对象不分年龄,不分性别,不限职业,社会各界都可以参与报名。考试的方式为限时现场作画,没有美术理论考核,考试结束后将由专家进行评审并发放统一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证书。
考级流程
考前宣传——组织接受报名、收费——组织考试——回收整理试卷、清点,填写试卷登记表——发试卷至考级中心——考级中心收卷、清点、登记——试卷评审——评审结果送往证书部录入、出证——核对信息、收费明细——确认无误发出证书——证书到达各机构由各机构下发至考生。
(考级中心收到试卷至证书发出周期约为60天。所有考生试卷概不退还。)
报考办法
1、参加过考级并拥有证书的考生,申报时须提交原级别证书复印件;
2、填写等级考核申报表一份,要求正揩书写或电脑打印,字迹端正、项目齐全、内容准确,考区、工作站、姓名、出生日期、申报项目、申报级别、所在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编号均须填写清楚。申报表必须是每人次、每科目填写一张;
3、近期免冠照片3张(准考证、申报表、证书各一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报考科目和级别。
考试时间
当年8月—12月份每月的最后一个双休日为全考委规定的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月份由当地考办确定并提前一个月向考级中心报告并申请考题,经批准后,方可考试。
考试要求
1、考生必须按准考证所示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无准考证或准考证本人身份不符者,均不准进入考场;
2、已报名考试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作弃权处理,不办理退费和补考手续;
3、考卷用纸除儿童画由当地考办统一发放外,其余科目用纸及用具均须自备;
4、各科目作品用纸“按考核标准”规定规格确定;
5、书法作品须有落款(低龄考生,考务章内容由监考老师代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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