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考点(1122)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北京林业大学考点(1122)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第一部分  入场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间:2022年12月24-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6日 8:30-14:30 。

  二、考生须从考前第5天(12月19日)开始,自行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健康承诺书”。

  三、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健康承诺书”(只在考生参加首场考试时收取),测量体温后,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进入考场时间为上午 7:50,下午13:20。

  四、进场要求:社会考生从学校东二门出入,校内考生从第二教学楼正门进入考场,其他考生由我考点一对一联系特殊通道出入。为避免拥堵,保证安全,请考生务必按指定路线和引导人员的要求通过对应通道,进出对应考区,不得拥挤,自觉保持人与人之间间隔大于1米。

  五、考试当日,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在考场内按指定位置就座。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配合考点完成健康检测和身份核验等工作,考生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入场身份识别。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其中阳性或有疑似症状的考生须全程佩戴N95/KN95口罩。

  六、考生迟到 15 分钟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考试结束前 5分钟不准交卷出场。

  七、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八、本考点将使用“身份证鉴别仪”、“监考大师”、“金属探测仪”等设备监测考场环境,对于疑似违纪考生,监考或工作人员在不影响其他考生答题的情况下,有权对疑似考生进行询问、质疑和留取影像等资料。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考场规则将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考试作弊情况将计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当年作弊考生最重将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度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

  九、考生考试一律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考试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化学(农)(科目代码315)允许使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可携带特殊考试工具的自命题科目以准考证上所列为准。

  十、考点办公室设在二教108房间。

  第二部分  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和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三、考生只准携带疫情防控所需口罩及考试规定以内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点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