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为使我院招生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专业课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北京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和《北京舞蹈学院关于招生纪律规定的通知》,结合我院普教招生工作规定与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 组织机构

  1、 招生领导小组:

  (1) 组长:由学院分管院长担任;

  (2) 副组长:由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担任;

  (3) 成员:由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教授)、学院纪监审办公           室成员共同组成;

  2、 专业考试委员会:

  (1) 主任: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院长担任;

  (2) 考委:由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副院长、副教授(教授)等组成。

  (3) 函授站考委:由当地函授站考委及我院派出专业任课教师组成。

  (4) 招生办公室考务:由专业考试委员会指派。

  2、 职责

  1、 招生工作委员会

  (1) 熟悉了解国家的招生政策和制度;

  (2) 审定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的招生简章、各招生专业的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内容;

  (3) 确定各专业录取名单;

  (4) 召开招生工作总结会议;

  (5) 及时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 招生办公室

  (1) 全面掌握国家招生政策与制度;

  (2) 熟悉我院招生工作的特点与程序;

  (3) 年度招生简章的拟写;

  (4) 生源基地与外地考点的联络;

  (5) 招生考试期间的组织工作;

  (6) 参与招生专业的录取会议;

  (7) 做好招生总结工作;

  (8) 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各省市招生办及兄弟院校的联络工作;

  (9) 完成学院招生委员会临时交办的工作。

  3、 考务人员

  (1) 听从学院招生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安排;

  (2) 做好接待报名、咨询工作;

  (3) 做好专业考试期间考生的组织、完成专业考试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报名收费、准考证、信息录入、发号牌、点名、放音乐、摄像、公榜等)

  (4) 维护考场秩序、做好考场服务。

  4、 招生专业考试委员会

  (1)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工作原则;

  (2) 了解本专业的招生要求,明确考核标准;

  (3) 对考题严格保密;

  (4) 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5) 示范动作准确,讲解简明扼要;

  (6) 控制好每组考生的考试时间;

  (7) 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位考生,严把考生质量关,认真填写考生评分表。

  3、 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专科起点本科、高中起点专科、高中起点本科三个层次进行。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采取淘汰法,各专业考委根据该专业招生人数,确立初试考生并进行初试评分,即:考委在初试评分表中,划“√“表示同意通过初试,划“×”表示不通过。招生办公室根据考委评分结果,统计出半数以上考委同意通过的考生号公布初试榜。

  复试采取评分法,各专业考委根据考生的考试情况,在评分表中,对每位考生给出综合成绩,经计算机招生系统统计出每位考生的平均分数,并按高分到低分降序排列,排名在预留比例之内的考生为通过复试。复试通过者名单报纪监审办公室备案。并报送各考生所在省招生办。

  4、 录取

  1、 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需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成人高考。

  2、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录取分数线由各省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划定。

  3、 我院的录取原则:在成人高考成绩达到该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 对个别专业成绩特别优秀、文化考试成绩略低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但在时间不允许的情况下,可在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批复下,可向考生所在省成招办申请适当降分录取。

  5、 招生办公室根据录取名单通过网络或电传与各省招办联系,招生录取工作在每年的年底结束。

  6、 招生办公室根据录取名单将“新生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寄发给考生。

  5、 新生入学、复查

  1、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

  2、 新生入学后,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3、 新生入学后,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继续教育学院

  2014年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人员安排

  1、 组织机构:

  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明文军

  副组长:钟宁

  成  员:张欣    安歌昕  

  纪监检查人员: 孙庆胜   张际萍

  专业考试委员会:

  主任:钟宁

  考委:钟宁    张欣    安歌昕  

  函授站考委:由当地函授站考委及我院派出专业任课教师组成。

  2、 招生办公室

  考务:郑洁

  工作人员:视考试进程指派专业教师和其它工作人员 。

  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4-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