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中医医院招聘研究生和规培生公告

  中卫市中医医院招聘研究生和规培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经医院党委请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同意(中共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会议纪要〔2022〕16号),按照备案人员招聘程序招聘研究生和规培生20人。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应的原则。

  二、招聘专业岗位及人数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硕士研究生(专硕)及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学历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招聘录用后须在医院服务5年以上。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复审→面试→体检→公示→试用及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一)发布公告

  招聘报名前在中卫市中医医院网站、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00--5:3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及方式

  (1)现场报名

  医院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惠丰路与丰安路交汇处

  报名地点:中卫市中医医院门诊四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955-6559122

  (2)网上报名

  电子邮箱:zwszyyyrsk@163.com

  (3)提交材料

  包括报名人员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学历认证、资格证、执业证、科研项目、与专业相关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扫描件),业务能力报告(包括专业特长、临床业绩、发表学术论文、专著、专利等)及报名表,1吋近期免冠正面照片1张。网上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发医院电子邮箱。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根据报考条件报考相应岗位,不接受代理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生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报名,如实填写《中卫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研究生、规培生报名表》,提供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相关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报名时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由人事科对招聘人员年龄、学历、执业资格等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对审核结果提交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再次审核。

  2.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次招聘人员条件和要求进行全面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四)考试方法

  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招聘对象采取业务能力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临考前由人事科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因通讯不畅、或提供联系电话号码错误,电话通知3次无应答者视为放弃应聘。

  1.命题。由分管医疗、药学业务工作的院领导分别负责命题,考试范围、内容、方式突出专业技能。命题经主考官审核同意作为备考之用。

  2.满分100分。

  (1)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包括专业技能考核和学历、执业资格、语言表达、外形气质、特长爱好、职业礼仪、心理素质、沟通能力综合打分两个方面。

  3.考官设置:由分管医疗、药学业务工作的院领导担任主考官,负责考试的指导、督查,对考题进行审核,对异常情况的处置,对质疑、争议、疑难问题的裁决,对成绩的审核等;由党办1人、纪检2人,负责对考试全程监督。

  4.成绩合成。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60%)+综合评分(4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录用的确定

  根据考核、面试成绩,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参照现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地址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一次复检,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七)公示

  根据规定程序,对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党务、院务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实名举报有效,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试用、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后上岗。对不愿到所聘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资格。

  五、薪资待遇

  依据《中卫市中医医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及《中卫市中医医院聘用人员奖励性绩效发放规定》进行发放。临床岗位工作满1个月后通过测评合格,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药学专业人员,工作满3个月后通过测评合格,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相关社会保险。所有测评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附件:中卫市中医医院招聘研究生和规培生报名表

  中卫市中医医院

  2022年10月24日

  

  来源:中卫市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