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突出对学生的多元评价录取
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获悉,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公布,安徽省将在2018年全面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实行全新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录取参考,突出对学生的多元评价录取。同时还将减少规范考试加分,建立第三方参与和监督机制,提高考试招生透明度和科学性。
根据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安徽省对初高中考试列出明确改革任务。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依据,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实施。
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13门科目全部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实行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并举。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既设合格性考试,又设等级考试。其余科目只有合格性考试。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根据报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其中3门参加等级性考试,考分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该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此外,全面实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2018年秋季入学高一新生开始,学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和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个性特长都将被全程记录,并将作为考生档案在录取时供招生院校参考。
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还对招生录取机制提出明确任务。在近两年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享受政策性加分人数减少76%的基础上,明年将出台调整和规范中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对高校招生选拔要求高校全面公开标准、条件和程序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招生进行第三方监督、建立考录申诉机制、坚持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明确问责主体等办法,加强高校招生选拔透明度,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机会。安徽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从2017年起,安徽还将稳步推进高校录取批次改革,逐步取消本科分批次录取。
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还对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按索建立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间的学分转换,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等做出了改革部署。
安徽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高考改革,安徽省正在借鉴国家改革试点省份的经验,研究2021年高考录取考生总成绩由不分文理科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的具体操作办法,积极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2018年将正式出台安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全面启动高考综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