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有员工入职,HR别高兴太早,要注意这几点

  原标题:有员工入职,HR别高兴太早,要注意这几点

  经历了简历筛选、面试邀约、面试环节……等等,好不容易找到合适的候选人,也好不容易对方要来公司入职了。

  “终于要有新员工入职啦!”,但是HR先别高兴得太早!一定要最后环节把好关,以免出现用人风险,给公司带来风险和损失。

  有员工入职,HR别高兴太早,要注意这几点

  一、员工入职健康检查要做好

  企业选择员工的基础条件就是要身心健康,所以入职前的健康检查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及时发现员工的潜在疾病、职业病等情况,后续会为公司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因为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在员工没有违法违纪的情况下,不得以身体条件为由辞退劳动者。

  并且如果员工正在医疗期内,不仅要等到其医疗期满才能另做安排,这期间也是要正常支付薪资的。即便医疗期已满,如果对方无法从事公司安排的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也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在找工作的过程中,很多人可能并不清楚自身是否具备某些潜在疾病,但是还是有部分人会刻意隐瞒的情况。

  所以,尽管企业着急用人,也要在入职前让员工做好健康检查,要求是国家正规的医疗机构提供的正规体检报告。如果可以,最好让员工到指定医院去做检查。

  二、员工劳动关系状况要查明

  HR在面试的时候,都会问求职者是在职状态,还是离职状态。

  无论是这两种情况中的哪一种,在员工入职之前还是要经过严格的调查,以免因为劳动关系产生纠纷,甚至造成公司的经济损失。

  首先,如果员工是在职状态。一定要确保其在入职之前与原单位已明确解除劳动关系,不可在其未拿到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情况下就为其办理入职手续。

  因为《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以,HR在入职前,对员工的劳动关系一定要理清,让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再行安排。

  其次,即便是已经离职的员工,也要弄清楚其与原单位是否有竞业协议和保密协议。

  如果存在协议证明,原单位是可以起诉员工的,并且你们企业可以一起被起诉,还要承担一定赔偿。

  竞业协议和保密协议这类的文件,很多企业都会在员工入职的时候要求签订,只不过时效性不同。为了避免公司遭受风险,HR一定要做好调查,很多员工不一定对这个文件有清晰的记忆和认知,可以经过用人者同意向其原单位进行证实,如果存在风险,就不要录用了。

  三、员工入职资格情况要审核

  企业都对员工的任职资格有要求的,比如学历方面、语言方面、职业技术等等。因此,求职者的简历信息中会存在一定的虚假成分,可能会有伪造的嫌疑。

  尽管企业在发现这些问题后,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关系,但是招聘成本、用人成本等的付出,是不可挽回的损失。所以,HR在员工入职之前一定要做好资格审查。

  比如:学历方面、资格证书等可以通过正规渠道的网站进行查询。如果查询不到,入职员工又无法通过其他渠道证明,则可以拒绝录用。毕竟造假的人,也不符合公司的用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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