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浏览色情网站被学校通报?官方回应了!

  大学生浏览色情网站被学校通报?官方回应了!近日,网上热传一则“大学生浏览色情网站被学校发现并通知检讨”的事情,引起了广泛的讨论。根据网传消息,该事情是由一则短信引起的,该短信的发送主体是“电子科技大学学工部”。

  该短信内容显示:根据校园网络后台显示,该同学共使用学生校园网账户访问浏览色情网页27次,严重违反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网络安全守则》,为规范学生的平时行为,请该名学生到电子科技大学某教学楼进行“网络安全与健康教育”的讲座学习,并在之后向辅导员提交1500字的心得体会。望学生深刻检讨,吸取教训,规范自己的行为。

  日前,电子科技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的相关工作人员已经辟谣,称学工部并未发送过此内容,已经提醒各学院以及学生注意不要相信谣言。

  浏览色情网站违法违规吗?学校是否有权利对大学生浏览色情网页的行为进行规制?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租、出售淫秽图书、图片、电影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等通信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处拘留或者罚款;我国《刑法》也规定,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涉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图书、影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或涉嫌组织播放淫秽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分别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和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刑罚最高可被处以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根据以上法律规范可知,涉及到淫秽物品、信息的违法行为,其规定的表现方式是制作、传播、销售等,但没有规定“观看”行为违法。根据罪刑法定的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所以说私下里浏览色情网站并不会构成违法,但有可能违反学校规定或者是学生守则。

  学校是否有权对学生的网络浏览记录进行监视?

  根据我国《网络安全法》,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那么个人的网页浏览记录作为个人信息的内容之一,除被同意以外,任何主体都不可以获取。那么本次乌龙事件之中,大学尽管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对学生的网页浏览记录进行查看,但为保护学生的个人信息安全与隐私,于法于理,都不应当随意查看学生的浏览记录。

  我国即将实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也规定,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如果无端泄露个人网络浏览记录等个人信息的,尤其是对待泄露“浏览色情网页”这类信息的,都容易使学生的人格尊严受到损害,将会受到法律的规制。而面对诱惑,大学生也要有足够清醒的认识,以免影响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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